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摇滚乐简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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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2-24 22:14:0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一:什么是摇滚?

何谓摇滚?摇滚乐、摇滚精神、摇滚性格……统称摇滚文化,所谓摇滚,它不单单是某一类别的文化或艺术。不同时代的摇滚长河中,摇滚已不仅仅是一种音乐形式亦或精神意识,而是作为一个具有个性的艺术门类单独存在。中文领域似乎找不到一个合适的字眼形容它,在我们的字典中,将其称为摇滚文化。

摇滚的范围似乎过于宽阔,任何一种单一的艺术形式似乎都难以完完全全的承载它,艺术独有的局限性也抵制了摇滚思想的蔓延。而摇滚,即“ROCKandROLL”的真正含义也似乎走入了泥沼。在人们肆无忌惮的误解下,它在一个个简单浮夸的大脑皮层下被扭曲的乱七八糟,支离破碎。不可否认,摇滚乐对于我们中的大多数人并不是什么精神鸦片般的那种欲望。我所追求的可能并不是什么流行的穿着,先进的思想,漂亮的女友……甚至只是喜欢穿着路边印有列侬画像的劣质T-shirt洋洒在盛夏的街头。相对于摇滚的态度一样,带有一份叛逆,保留一份理智与纯真。而我对于摇滚文化的理解也只尽于此了。

摇滚是一种音乐形态,更是一种文化现象。
 楼主| 发表于 2007-12-24 22:15:31 | 显示全部楼层
二。摇滚从何开始?

1、起源

回顾20世纪上半叶的美国历史,从20年代末到30年代中期,欧美发生经济危机,出现了经济大萧条;30年代末,第二次世界大战爆发;1941年日本袭击珍珠港,美国投入反法西斯战争,直到1945年战争才结束。再看50年代以后,50年代,美国是一个相对稳定和繁荣的时期,也经常被视为美国人的繁荣时代。60年代是美国历史上最动荡的年代之一。由于出兵参加越南战争,遭到人民的反对,使全国处于社会、政治极不安宁的状态。

恰好在50年代,特别是1952年艾森豪威尔就任总统后,美国经济开始稳定,整个社会也处于安居乐业的状态。于是,中产阶级逐渐增多,他们养儿育女,出现了一个生育高峰期。青少年的数量空前增长,一下子这个世界成了青年人的天下。当时,孩子们在课余生活里,一般都与家人呆在一起。电视节目也比较健康,在音乐趣味上也没有太大的鸿沟。青老年人欣赏的音乐也基本相同,都是40年代和50年代的"大乐队"演奏的音乐,还有就是延续了几十年的叮砰巷歌曲,歌词经常表达单纯的爱情,音乐也不带威协性,尽量给人一种舒适、安宁的感觉。

到了50年代中期,这批青少年由于生活条件优越,没有像父辈那样经历过战争和苦难,同时又倍受家庭的宠爱,因此,他们开始不理解父母们的思维和生活方式,不愿意走父母为自己安排好的道路。他们有了自己的追求和爱好,而且由于人多势众,形成了一股强大的力量,他们不再跟随父母欣赏那些多愁善感的流行歌曲。这时,他们正好在摇滚乐中找到了自己的声音。摇滚乐简单、有力、直白,特别是它那强烈的节奏,与青少年精力充沛、好动的特性相吻合;摇滚乐无拘无束的表演形势,与他们的逆反心理相适应;摇滚乐歌唱的题材,与他们所关心的问题密切相关。


早期摇滚

50年代中期到60年代初期,摇滚乐从一个刚学会走路的幼儿迅速的成长起来,在这期间,摇滚乐舞台显现出了一片繁荣盛景。首先是两位先行者----比尔·哈利(Bill Haley ,1925 ~1981) 、 埃尔维斯·普莱斯利(Elvis Presley,1935~1977) 为摇滚乐的概念作出了更加完整的定位,接着又在众位摇滚明星的拥护下使其呈现出了三种不同的风格倾向.

比尔·哈利,第一位被青少年崇拜的摇滚乐偶像,经常被人称作"摇滚乐之父"。他的音乐风格涉及乡村音乐、节奏布鲁斯和波普三个方面,也正好说明了50年代中期摇滚乐产生的三个源头。

1925年,比尔·哈利生于密西根州,父亲是纺织工人,会弹班卓琴,母亲是钢琴教师。比尔·哈利从小学习吉他,演唱乡村歌曲,也喜欢和熟悉节奏布鲁斯,并于1950年成立"骑马人"(Saddlemen)乐队。比尔·哈利在演唱乡村歌曲的同时,偶尔发现用乡村音乐风格演唱节奏布鲁斯歌曲也能被白人听众接受。1953年,他把乐队改名为"彗星"(Comets),并有意识地把乡村音乐与节奏布鲁斯强劲有力的节奏结合在一起。1954年,比尔·哈利录制了《昼夜摇滚》,起初只有一般的效果,但当它于1955年与电影《黑板丛林》结合在一起时,却产生了巨大的轰动。

70年代,比尔·哈利患上了狂想症,再加上酗酒的习惯,于1981年死于心脏病。作为摇滚乐先行者之一,比尔·哈利为摇滚乐的产生起到了不可磨灭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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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12-24 22:17:07 | 显示全部楼层
2、摇滚乐的出现

50年代中期(约1954~1956年期间),唱片市场出现了两个明显的现象,即"市场交叉"和"翻唱版"的出现。从此一种新的风格——摇滚乐正式诞生了。

埃尔维斯·普莱斯利(Elvis Presley,1935~1977)

50年代最有影响的歌手是埃尔维斯·普莱斯利,素有"摇滚乐之王"的称号,他为摇滚乐的推广和普及做出了巨大的贡献。

1977年8月16日他因心脏病在家中去世,终年42岁。
截止他死时为止,至少售出了5亿张唱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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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12-24 22:18:22 | 显示全部楼层
节奏布鲁斯

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前,布鲁斯唱片一直由小唱片公司经营,战后,由于黑人社会地位的改变,几家大唱片公司对黑人音乐产生了兴趣,此时,排行榜也开始用"节奏布鲁斯"来代替原来"种族唱片"的称呼。

节奏布鲁斯的特点在很多摇滚乐中得到了直接的体现,特别是早期的摇滚乐,好多都是节奏布鲁斯的"翻唱版"。

节奏布鲁斯作为摇滚乐的重要来源之一,已成了历史的见证,它在影响了摇滚乐之后,自身的不断发展,又使其变成了当今流行乐坛最受宠爱的乐种之一。

在早期摇滚乐中,除了以上提到过的歌手以外,还有很多歌手为摇滚乐的发展都做出过贡献。下面主要介绍几位成绩较为突出的代表歌手:

查克·贝里(Chuck Berry)



1926年,查克·贝里出生于美国的圣路易斯,童年时就在教堂的唱诗班里唱歌,中学时学习吉他,后来又学习钢琴和萨克斯管。贝里从小就在黑人音乐的熏陶下长大,特别是节奏布鲁斯,是他的主要音乐根基。

对于贝里来说,除了他的歌曲以外,它的歌词创作和吉他演奏都对摇滚乐产生过重大影响。贝里的歌词,与当时一般摇滚乐的陈词滥调或无意义的音节相比,水平显得要高些。它一定程度上反映了50年代美国新一代青少年的心理和要求。贝里的演唱采用呼喊式的风格,但发音比较清楚。他的吉他演奏更是迎来了大量的追随者。可以这么说,在吉他天才吉米·亨德里克斯(Jimi Hendrix)出现的前十年,贝里为摇滚乐的吉他风格树立了样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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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12-24 22:20:06 | 显示全部楼层
叮砰巷歌曲
叮砰巷歌曲通常由职业歌手按谱演唱,讲究声乐技巧,有乐队或小合唱队伴奏,经常采用弦乐群作为伴奏的背景音色。如当时的著名流行歌手平·克劳斯比(Bing Crosby,1904~1977)、富兰克·辛纳特拉(Frank Sinatra,1915~1997)等都以演唱叮砰巷歌曲为主。叮砰巷歌曲流传的范围主要是城里的白人,很少扩展到黑人或下层人民中去。50年代摇滚乐的出现,使传统的叮砰巷歌曲在整个流行音乐中的地位受到了挑战。著名的叮砰巷作曲家有欧文·伯林(Irving Berlin,1888~1992),代表作品有《白色圣诞》(White Christmas);科尔·波特 (Cole Porter,1891~1964),代表作品有《白天与黑夜》(Night and Day);杰若米·科恩(Jerome Kern,1885~1945),代表作品有音乐剧《老人河》(Old Man River);理查德·罗杰斯(Richard Rogers,1902~1979),代表作品有音乐剧《音乐之声》(The sound of music)、《蓝月亮》(Blue Moon);乔治·格什温(George Gershwin,1898~1937),代表作品有《夏天时光》(Summer Time)、《蓝色狂想曲》(Rhapsody in Blue)。

杰瑞·李·刘易斯(Jerry Lee Lewis)


杰瑞·李·刘易斯,1935年出生于美国路易斯安那州的费里德,是一位白人摇滚乐手。他出生于南方小城镇的穷苦人家,从小受节奏布鲁斯和福音歌的影响,习惯用12小节的布鲁斯结构和布吉-乌吉式的钢琴演奏。刘易斯擅长表现快速的硬摇滚歌曲,表演姿态十分花哨,弹琴时总有各种不同的身体动作与之配合。

刘易斯在婚姻问题上的越轨行为(多次不合法的婚姻)断送了他的音乐前程。他在摇滚乐界的时间虽然不长,但影响却很大。他独特地结合了乡村音乐和节奏布鲁斯,他的钢琴风格、演唱风格,甚至生活方式都影响了同时代人和后来人。他一直想成为摇滚乐之王,但这梦想却断送在自己的手里。

巴迪·霍利(Buddy Holly)

巴迪·霍利,死后成为传奇人物。他的歌曲直到60年代,甚至70 年代还在流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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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12-24 22:21:30 | 显示全部楼层
二、英国摇滚乐

摇滚乐的兴起把原来的流行音乐和流行音乐产业闹得天翻地覆。一些著名的波普歌手的声音被普莱斯利、小理查德和刘易斯等人的摇滚歌声所替代,五大唱片公司统治的唱片工业遭到了几百家小唱片公司的侵袭。一个面向成年白人的市场变成了面向青少年的市场,这些青少年对黑人文化越来越感兴趣。从这个意义上来说,摇滚乐确实迎来了一场革命。但是,这场革命在1964年当它即将进入第二个十年的时候,却失去了当初的锋芒。主流摇滚让位于温和摇滚、波普、冲浪音乐等,一时间,围绕60年代的摇滚乐将如何发展引来众说纷纭。而这个时候的美国社会也正处于混乱之中。在这种情况下,原来属于美国人的摇滚乐却让英国人闯了进来。在"披头士"( The Beatles)乐队的影响下,美国正趋消散的摇滚乐开始重获生机,由此掀起了摇滚乐历史上的一次新的高潮。

"披头士"( The Beatles)



就像50年代的摇滚乐以普莱斯利为代表一样,60年代推动和支配摇滚乐坛的主要代表是"披头士"。不仅如此,"披头士"也是至今为止世界上最成功的摇滚乐队。


1958年,英国利物浦青年约翰·列农(John Lennon,1940~1980,主唱兼节奏吉他)组织了一个乐队,参加这个乐队的有当地青年保罗·麦卡特尼(Paul McCartney,生于1942年,贝司兼主唱)、乔治·哈里森(George Harrison,1943~2001,主音吉他)和另外两位青年。乐队曾几经易名,开始起名为"甲壳虫"(Beetles),最后列农故意把Beetles拼作Beatles。1962年,另外两名青年先后离队,林格·斯塔尔(Ringo Starr,生于1940年,鼓手)加入其中,"披头士"的四名队员从此固定下来。1961年,利物普唱片公司的老板布莱恩·爱泼斯坦(Brian Epstein)发现了他们的巨大潜力,成了他们的经理人。首先,他所做的事情是包装"披头士"的外形:长头发、无领四扣的上衣、烟囱似的长裤子和矮靴子。1962年,EMI下属的"帕洛风"(Parlophone)唱片公司经理乔治·马丁(George Martin)与"披头士"签约,并与同年9月发行《爱我吧》(love me do,例23)和《附言:我爱你》(P.S.I love you)两首歌曲。1963年3月又推出一首《请让我愉快》(Please,Please me),引起了极大的轰动并登上了榜首。同年由"帕洛风"发行的其他歌曲如《从我到你》(from me to you)、《他爱你》(she loves you)、《我想握住你的手》(I want to hold your hand)接连获得第一。"披头士"因此而名声大振。11月,"披头士"被邀请在皇家综艺剧场参加演出,英王太后和玛格丽特公主都出席了现场。1964年,"披头士热"传到了美国,美国流行音乐排行榜差不多成了披头士的天下。大街小巷到处飘荡着披头士的声音。同年,他们的第一部电影《辛劳之夜》(A hard day's night)放映,同样引起了轰动。影片的主题歌使"披头士"荣获当年格莱美最佳演唱小组奖。1965年6月,"披头士"还获得了英国女王伊丽莎白二世颁发的不列颠帝国勋章。

到此为止,主要是"披头士"的早期活动。从他们的歌曲中可以看到,早期的风格都比较简单、明快、无忧无虑,而且还便于舞蹈,在艺术上缺乏创新。

到了1965年末的时候,"披头士"已经取得了很少歌星能够取得的优越地位:不管他们演什么,听众都能接受。听众认为:"披头士总是对的。"因此,他们利用自己的有利地位大胆实验,摆脱流行音乐的老一套,从而对摇滚乐的发展做出贡献。正在这个时候,麦卡特尼和列农的不同个性开始显露出来。保罗·麦卡特尼是保守的、易动感情的,渴望给人快乐,愿意顺从习惯的;约翰·列农是反叛的、进攻性的,酷爱讽刺,擅长文学,而且在音乐上没有那么高的天分。

"披头士"从成立到解散共创作歌曲约200首,其中有强劲的主流摇滚(Mainstream Rock)、先锋派摇滚(Avant-garde Rock)、迷幻摇滚(Psychedelic Rock)、交响摇滚(Symphonic Rock)以及轻松愉快的摇滚小曲等各种风格。主要题材是爱情,也有些歌词(主要是后期)涉及社会事件、人际交往、怀念家乡、和平友爱、药物体验以及一些超现实主义的或无意义的意识流歌词等。他们继承了摇滚乐头十年的成果,以自己的创造和革新,丰富和发展了摇滚乐,把摇滚乐带到了一个新的历史阶段。从此,摇滚乐不再只是一种单纯的娱乐音乐,它有了更多的让人思考的东西,更多的隐藏在音乐背后的东西。60年代成长起来的英美两国的年轻人,很少不与他们的歌声发生联系。可以说他们的歌声影响了一代人的艺术趣味、服装发式、生活方式和人生态度。"披头士"的出现使更多的学者开始研究摇滚乐现象,以及摇滚乐的音乐和歌词,以致后来大学里也开设了摇滚乐课程(这在60年代初还是不可想象的)。

1970年"披头士"解散以后,乐队成员作为个人继续活跃在摇滚乐坛。四人中取得最大成功的是麦卡特尼,他和他的妻子组建?quot;双翼"(Wings)乐队,其中发行的很多专辑都很受欢迎。列农的日子则更带传奇色彩。他与妻子大野洋子组建了"柔顺的洋子"(Plastic Ono)乐队,并于1971年离开英国移居美国纽约,而后卷入各种政治活动,并创作了如《权力归于人民》(Power to the people)等歌曲,同年发行的专辑《遐想》(Imagine)可能更好地代表了他心目中的理想世界。1975年,列农为了和妻子、儿子安静地生活在一起,放弃了一切公开的音乐活动,整整5年没有露面。1980年,他再次复出,发行专辑《双重幻想》(Double fantasy),使乐迷们欣喜若狂。不料,就在当年的12月,在曼哈顿自己公寓前,列农被一名患有精神病的歌迷枪杀身亡,时年40岁。

"披头士"在音乐手法上的创新,对当时和后来的摇滚乐都产生了巨大的影响。因此,"披头士"在摇滚乐历史上被誉为"最伟大的乐队",他们授之无愧。


随着"披头士"在1964年第一次登上美国大陆取得成功以后,英国其他摇滚乐队也纷纷来到摇滚乐的故国演出。摇滚乐已不再是美国的专有产品。在后来的发展中,我们可以看到,摇滚乐的有些重要倾向是由美英两国共同建立,甚至是从英国首先开始的。

如前所述,"披头士"的音乐中既有温和的一面,又有粗犷的一面。它反映了麦卡特尼和列农两人不同的创作个性,但也多少启示了日后访美的英国摇滚乐,以至整个摇滚乐的两大类型,即,一类比较温和、精美,很少反叛性;另一类更加粗犷、猛烈,发展了主流摇滚中的强劲风格。可能由于披头士早期的可爱形象给人留下了深刻的印象,所以,一般人都把"披头士"当作是前一种摇滚乐类型的代表,而把英国另一个重要的摇滚乐队"滚石"当作是后一种摇滚乐类型的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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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12-24 22:22:39 | 显示全部楼层
"滚石"(The Rolling Stones)乐队




"滚石"乐队是由主唱迈克尔·贾格尔(Michael Jagger,生于1943年)和吉他手兼创作者凯思·理查德(Keith Richard,生于1943年)为核心于1961年成立的。他们俩人都对节奏布鲁斯有着浓厚的兴趣。后来,又吸收了布莱恩·琼斯(Brian Jones,吉他手)、比尔·怀曼(Bill Wyman,贝司手)和查理·沃茨(Charlie Watts,鼓手)共5人,并以布鲁斯歌手马迪·沃特斯的一首歌曲《滚石》(Rolling Stone)作为乐队的名称。

最初,"滚石"的创作只是模仿披头士的风格,连穿着打扮也和披头士一样。后来,他们决意脱掉披头士式的服装,穿上街上最随便的服装,把头发留得比披头士还长,乱蓬蓬的,树立起"粗鲁、叛逆、威胁"的形象。在音乐上,他们与"披头士"反其道而行之,主要是在黑人传统音乐的基础上,强化布鲁斯音乐的浓烈风格,突出摇滚乐的厚重节拍。1964年,"滚石"发行的一张唱片《滚石》表明了强劲的节奏布鲁斯音乐在英国的真正出现。同年,他们两次来到美国;1965年第三次访美。1969年,"滚石"再一次来到美国,并在西海岸举行了一场类似"伍德斯托克"(Woodstock)的音乐会。由于安排不当,现场出现混乱,造成4人死亡的恶性事件。

70年代,仍然是"滚石"的全盛时期,他们到处巡回演出,从他们的表现和乐迷们的行为来看,它已成为摇滚乐坛最叛逆、最反社会、最享乐主义的典型。

"滚石"是世界上最持久的一个乐队,成立迄今已有30多年,影响波及三代人,但它的音乐总的来说比较简单。"滚石"与"披头士"虽然都基于同一块土壤,即50年代的摇滚乐,但却向着两个不同的方向发展。"披头士"走上了革新的道路,"滚石"则继续主流摇滚风格,突出和强化节奏布鲁斯最原始、最基础的部分。"滚石"为70年代的硬摇滚(Hard Rock),朋克摇滚(Punk Rock)以及80年代的重金属(Heavy Metal)开辟了道路,在这方面,它的影响比其他任何乐队都大得多。

60年代来到美国访问的英国摇滚乐队中,风格比较接近"披头士"的有?quot;赫尔曼的隐士们"等乐队;风格比较接近"滚石"的有:"谁"、"动物"和"新兵"等乐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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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12-24 22:24:07 | 显示全部楼层
1963年约翰逊继任总统后,继续扩大越南战争,使美国人民陷于严重的分裂之中。有些青年人开始另找出路,他们离开家庭和社会来到北加利福尼亚的旧金山。因为西海岸是"新美国",代表了新思想、新道路和另一种生活方式。特别是旧金山的海特-阿什伯利(Haight-Ashbury)地区,是嬉皮士经常出入的地方,这些地区的主要活动是"吸毒"、自由的性生活、爱情-和平的哲学,以及音乐。据统计,当时约有500-1500个摇滚乐队在那里演出。与此同时,在那里发出了一种新的声音,他们通过耀眼的色彩、频闪的灯光、电子装备、幻灯、电影、图画、油漆、招贴而产生致幻体验,以提高摇滚乐的兴奋作用。荒唐的或色情的打扮、气球和飘带,进一步增加了这种视觉的刺激,这就是所谓的"旧金山声音"。

1、"旧金山声音"
"旧金山声音"(San Francisco sound),有时也被称作迷幻摇滚(Psychedelic Rock)或"酸性摇滚"(Acid Rock)。像民谣摇滚一样,迷幻摇滚的概念不是很容易界定的。单纯的从音乐上看,它和其他摇滚乐的区别不是那么清楚。

大体上来说,首先,它与吸毒有着紧密的联系。虽说过去的摇滚乐已经如此,但不像旧金山那些乐队,吸毒已成为它们重要的表现主题。在迷幻摇滚超现实主义的歌词中,原先的双关语已经不用,而是明白无误地直接表现如痴如醉的致幻意境。迷幻摇滚经常由演员本人在迷幻药物影响下产生出来,或重现自己在吸毒状态下扭曲的体验。比如有些歌手在演唱中经常体现出一种懒洋洋的吸毒后的感受。就像有人所说,"LSD"有着很强的力量,它使服用者产生一种可信的图景或幻景,歪曲他们的时间感觉、触觉、味觉、听觉和推理的能力,它改变了音乐家对声音的感觉,也改变了他们想表达的内容,以及他们想表达的方式。这个时候,乐曲可能持续时间长一些,特别是器乐(如吉他)会有长时间的即兴表演,就像通常所说:时间已经失去意义。它的速度比硬摇滚稍慢,缺乏力量,有时候还会结合一些东方音乐的成分。

其次,迷幻摇滚现场演出的音量提高到了新的强度。虽说摇滚乐从一开始就不是一种安静的音乐,但是现在,他们利用种种电声设备,把音响扩大到无以复加的地步。

最后,演奏这种音乐的整个场景也经常是"迷幻"的,如同旧金山的舞厅所显示的那样,五光十色的色彩和闪烁的灯光,尽量使人从视觉上产生药物诱发出来的体验。与此相一致,演员的服装和发式也是千奇百怪,越反常越好。

60年代以后,迷幻摇滚并没有完全退出历史舞台,甚至到80年代,有些英国乐队还不时地在复兴这种风格。

2、旧金山乐队
60年代后半期,旧金山地区活跃着很多乐队和歌手,其中以"杰斐逊飞机"乐队、"感恩而死"乐队和詹尼斯·乔普林为代表。

"杰斐逊飞机"(The Jefferson Airplane)乐队



"杰斐逊飞机"乐队是由男歌手马特·巴林(Marty Balin)于1965年建立起来的摇滚乐队,共6人。起先他们在俱乐部演奏一些民谣摇滚和披头士的歌曲,后来与RCA唱片公司签约,发行专辑《杰斐逊飞机起飞》(Jefferson Airplane Takes Off ,1966)但销路不佳。

不久,他们采用了迷幻摇滚风格,与吸毒文化相联系,而且由于吸收了一位女歌手格瑞斯·斯利克(Grace Slick,1939年出生),情况才发生了变化。1967年,他们的第二张专辑《超现实主义枕头》(Surrealistic Pillow)取得了巨大的成绩。因此,"杰斐逊飞机"被称为嬉皮士时代"旧金山声音"最主要的代表,成了美国最负盛名的摇滚团体之一。"杰斐逊飞机"随后发行的迷幻摇滚专辑,如《万物之冠》(Crown Of Creation,1968)、《志愿者》(Volunteers,1969)、《吠叫》(Bark,1971)等,也都很受欢迎。虽然其中没有一首单曲进入"最佳十首",但对旧金山很多乐队来说,这是很寻常的。他们不在乎排行榜,甚至有的还把"上榜"看作是一件不光彩的事情。

70年代初,"杰斐逊飞机"的人员又有变动,其骨干除斯利克外,还有保罗·坎特纳(Paul Kantner )。他们改名为"杰斐逊(星际)飞船"(Jefferson Starship)。1975年巴林("杰斐逊飞机"的创立人,后离队)回到乐队。过了三年,巴林和斯利克都退出"杰斐逊飞船"(斯利克于1982年重新加入),乐队风格转向硬摇滚。最初的老队员中只剩下坎特纳一人。最后,连坎特纳也离开了,根据他的诉讼结果,乐队被要求去掉名称中?quot;杰斐逊",改名为"(星际)飞船"(Star Ship)。尽管如此,"飞船"于80年代后期仍不时地取得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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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12-24 22:25:36 | 显示全部楼层
"感恩而死"(The Grateful Dead)乐队


"感恩而死"乐队是"旧金山声音"的典型代表。它的创立人和中心人物是杰里·加西亚(Jerry Garcia,1942~1995),生于旧金山,15岁在中学时学习吉他。60年代初,他被蓝草音乐(Bluegrass Music)所吸引,有时也在咖啡馆里演出这种音乐。1963年,他组织了一个"罐筒"乐队,到1965年已有五人参加,开始用电声乐器演奏。1966年,他们在旧金山的海特-阿什伯利地区与其他人一起过着公社式的生活,给乐队取名?quot;感恩而死";因受"披头士热"的影响,改而演奏摇滚乐。60年代中期,海特-阿什伯利地区经常举行自由聚会,进行药物试验(acid test),用药者可以进入从错觉到幻觉各种知觉变化状态。伴随着吸毒场面,不可缺少的景象是奇异的穿着和声音很大的摇滚乐。正是在这样的氛围中,"感恩而死"进行了自由的音乐实验。与此同时,他们也经常进行同样的带有实验性的音乐演出。他们的声音越来越大、越来越强劲、有更多的即兴、没有固定的形式,时间也变得更长。他们利用电子手段产生的声音,如反馈、失真、颤音效果等,都受到听众的欢迎。

1966年,"感恩而死"与华纳兄弟(Warner Brother)唱片公司签约,发行了他们第一张专辑《感恩而死》(The Grateful Dead),于1967年获专辑排行榜第73名。他们习惯在与听众交流的情况下,自由自在地在现场演出,而不习惯在录音棚里工作。他们重视现场演出,曾经开过连续演奏5个小时的音乐会、免费音乐会,甚至自己出资50万,带了器材(于1978年)到埃及金字塔下举行义演。

60年代末,"感恩而死"推出的专辑有《太阳颂歌》(Anthem the Sun,1968)、《Aoxomoxoa》(1969)以及根据现场演出录音制成的《生死》(Live /Dead ,1969)。70年代初,"感恩而死"的风格变得简明,并带有明显的乡村音乐成分,如《工人之死》(Workingman 's Dead 1970)和《美国的美》(American Beauty,1970)。在这些作品中,加西亚采用原声吉他代替电声吉他,表明乐队离开了60年代末的迷幻摇滚风格。后来的专辑风格更加多样化,如《为真主的布鲁斯》(Blues for Allah1975)带有爵士影响;《龟鳖栖身地》(Terrapin Station,1977)使用了圆号、弦乐和合唱。另外,"感恩而死"的成员们在70年代大都已停止使用LSD。尽管如此,在听众的心目中,他们仍然是迷幻文化的代表,他们表现出来的某种神话般的魅力,仍然吸引了新一代的乐迷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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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12-24 22:26:30 | 显示全部楼层
吉米·享德里克斯(Jimi Hendrix)




吉米·享德里克斯,1942 年出生于西雅图的一个中产阶级家庭,从小自学吉他,参加各种业余乐队,后来曾先后作为背景吉他手与B·B·金、小理查德等著名歌手一起演出。在这段时间里,他的吉他演奏技术得到了很大提高。他习惯左手弹琴,演奏手法很不"正规",包括用右手姆指按弦来产生某些和弦等。

1966年,享德里克斯在朋友的鼓励下来到英国演出,在那里遇到了两名英国音乐家,组成三人乐队"吉米·享德里克斯体验"(Jimi Hendrix Experience),获得了巨大成功。他们于1967年在蒙特利流行音乐节和1969年在伍德斯托克摇滚音乐节上的精彩演出使他们赢得了更多的观众。

从1967年开始,吉米·享德里克斯便利用多轨道录音,有控制地反馈、振动以及通过颤动手臂、拔动弹簧开关等来获得各种特殊效果。此后,他对即兴演奏越来越感兴趣,常与爵士音乐家迈尔斯·戴维斯一起合作。在此期间,他开始服用致幻药物,并曾因携带海洛因而被捕。

1969年,他在纽约格林威治村建立了自己的录音棚"电女子国",开始录制自己的另一张专辑。没想到的是1970年9月因过量服用安眠药死于伦敦。

今天,我们再听吉米·享德里克斯的音乐,也许觉得并不新鲜,因为他的风格和方法已被广泛采用,特别是在70、80年代的硬摇滚和重金属中
。但是没有他,就没有后来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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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12-24 22:28:52 | 显示全部楼层
"是"(Yes)乐队


成立于1968年,乐队的主要人物是乔恩·安德森(Jon Anderson,1944年出生)。1969年他们录制了第一张专辑《是》(Yes)以后,人员便开始波动。1971年推出的专辑《是的专辑》(The Yes Album)标志着乐队后期风格的开始。1972年在经理人的引导下,乐队开始尝试一种叙事性的和交响式的风格,先后于1972年和1974年推出了专辑《靠近边缘》(Close the Edge)和《从地形海洋来的传说》(Tales from Topographic Oceans)。1975年至1976年间,乐队成员开始了一些个人活动。1977年从专辑《为一个目标奔忙》(Going for the one)中可以看出,乐队经过一系列的探索之后,又在一定程度上回到了传统的摇滚乐上。1980年年底,乐队出版了一张现场专辑《是的演出》(Yes shows)后,于1981年4月宣布解散。

同时期,进行艺术摇滚试验的乐队和个人还有"电光乐团"(Electric Light Orchestra)乐队、"创世纪"(Genesis)乐队、"埃默森、雷克和帕尔默"(Emerson,Lake and Palmer)、弗兰克·扎帕(Frank Zappa)等。

当艺术摇滚进入70年代以后,形式变得更加丰富。它主要利用摇滚乐的语言,创作更大型、更复杂的、希望能和古典音乐相媲美的作品。这个时期主要以"平克·弗洛依德"乐队为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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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12-24 22:29:52 | 显示全部楼层
"平克·弗洛依德"(Pink Floyd)乐队



"平克·弗洛依德"(Pink Floyd)乐队于1966年由罗杰· 沃特斯(Roger waters)和罗杰·巴雷特(Roger syd Barrett)建立起来,共4人。最初,他们的迷幻摇滚风格引起了人们的极大注意。特别是他们利用当时能得到的最复杂的装备,如灯光设计、幻灯、旋转色彩图案、烟雾等,造成特殊的舞台视觉效果,形成了独特的风格。1966年,乐队推出的专辑《曙光门前的吹笛人》(The Piper at the gates of Dawn)是他们这一时期的代表作。

1968年,乐队中极具独创性的领导人巴雷特因精神崩溃而离开了乐队,另一名吉他手戴卫·吉尔摩(David Gilmour)接替了他的位置。他们于70年代初发行了几张专辑,都只取得一般性的成绩,转折点的到来是1973年发行的《月之暗面》(Dark side of the moon),这张专辑花了9个月的时间制作完成,不仅获专辑第一名,而且榜上有名持续了创纪录的675周(13年)之久。专辑中电子手段的大量使用使"平克·弗洛依德"的超级明星地位进一步得到了巩固。

随着乐队名声的增大,罗杰·沃特斯变得越来越狂妄自大,行为也越来越古怪。这种偏执狂由于乐队又一张专辑《墙》(The wall)的巨大成功而进一步加深。专辑《墙》是以沃特斯的一身为线索,讲述了一个完整的故事:第二次世界大战对他幼时的心灵带来的伤害、上学时古板的教育制度对他的打击、长大后面对现实社会的无奈、最后导致他的精神崩溃。1982年由艾伦·帕克(Alan parker)导演搬上银幕。在这张专辑中,歌曲《墙上的另一块砖》(Another Brick in the Wall,例37)先后出现了三次,作为专辑的主题,它将第二次世界大战后的孩子们比作是墙上的砖,全是一模一样的形状,反映了当时英国教育制度的古板性。而将专辑的主人公比作是墙上的另一块砖,体现了他与这个社会的格格不入。

"平克·弗洛依德"于1983年推出的专辑《最后的乐章》(The Final Cut)具有特别忧郁和绝望的反抗主题,全部由沃特斯作曲。不久,沃特斯离开乐队,"平克·弗洛依德"在戴卫·吉尔摩的领导下继续活跃在摇滚乐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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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12-24 22:31:15 | 显示全部楼层
乡村摇滚(Country Rock)

如前所述,乡村音乐是摇滚乐的三大来源之一,山区摇滚是50年代早期摇滚乐风格的三种倾向之一。可是到了60年代,山区摇滚几近消失,大多数摇滚乐中很少能听到有乡村音乐的影响。但是,到了60年代末,在一些民谣摇滚中又重新出现了乡村音乐的声音。正是受到这种启发,这时在加利福尼亚发展起了一种"把乡村音乐的声音和题材与摇滚乐的节奏和乐器法相结合的流行音乐风格",它被称作乡村摇滚。

70年代初,乡村摇滚作为一场音乐运动受到了很多人的高度重视。以"老鹰"(The Eagles)乐队和琳达·龙斯塔特(Linda Ronstadt)为首的乡村摇滚艺术家取得了巨大成绩,他们成功地将乡村音乐和他们带有个人特征的轻摇滚和流行风格相结合。其实,乡村摇滚的意义并不完全在于这种音乐本身是否在商业上取得巨大的成功,而是在于这种音乐对于其他音乐或艺人的影响。

乡村摇滚的主要乐队和个人有"乐队"(The Band)乐队、琳达·龙斯塔特、威龙·詹宁斯(Waylon Jennings,出生于1937年)、"克罗斯比,斯蒂尔斯,纳什和?quot;(Crosby,Stills,Nash & Young)组合和"老鹰"乐队等。下面,重点介绍一下"老鹰"乐队和琳达·龙斯塔特。"老鹰"(The Eagles)


"老鹰"(The Eagles)乐队原是龙斯塔特的伴奏乐队,共5人,由歌曲作家、主唱兼鼓手唐·亨利(Don Henley,生于1947年)和歌手兼键盘手格伦·弗雷(Glenn Frey,生于1948年)于1971年建立。1972年,他们推出第一张专辑《老鹰》,使用了清净的和声,类似于"沙滩男孩"那样的歌词,被认为是一支很有吸引力的乡村摇滚乐队。第二张专辑《无赖》(Desperado,1973),离开了原先对享乐主义的赞颂,但风格仍是乡村摇滚,配器更加丰富。第三张专辑《在边界上》(on the Border,1974)中的《我的最爱》(Best of My Love)使他们第一次获得了排行榜冠军。第四张专辑《那些夜晚中的一个晚上》(one of those nights,1975),音乐变得更加复杂多样,如《震惊过去之后》(After the thrill is gone)、《好莱坞圆舞曲》(Hollywood Waltz)和《说谎的眼睛》(Lyin' Eyes)是70年代乡村摇滚的典型例子。可是《魔法师的旅程》(Journey of the sorcerer)很像艺术摇滚,其中的曼陀林音色使人想起蓝草音乐(Bluegrass)。另外,有些歌曲,如《幻像》(Visions)、《那些夜晚中的一个晚上》等,很少显示乡村音乐的影响,更接近于一种不那么强劲的主流摇滚风格。第五张专辑《加利福尼亚旅馆》(Hotel California,)或许是他们最好的专辑,销量达到5百万张。同名主打歌曲《加利福尼亚旅馆》(例39)成了整个70年代的传唱金曲,其中也有强劲的硬摇滚歌曲,如《快车道里的生活》(Life in the fast lane)。实际上,从这张专辑开始,"老鹰"已经逐渐离开了乡村摇滚风格。1981年"老鹰"解散,成员们各奔东西。其中以唐·亨利的成绩最为突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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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12-24 22:32:25 | 显示全部楼层
重金属(Heavy Metal)

60年代,以"滚石"乐队为代表的硬摇滚以它的粗犷、猛烈为基础,发展了主流摇滚中的强劲风格。到了70年代,作为硬摇滚的延续,出现了一种更为流行的硬摇滚风格,便是从中发展出来的一种更"硬"的硬摇滚,被称作"重金属"。有一位摇滚乐评论家对"重金属"作了这样的解释:从音乐上看,如果硬摇滚的音响是很大的,那么,重金属的音响就更大;如果硬摇滚是简单的,有很多重复,那么,重金属更简单,有更多的重复;如果硬摇滚歌手的演唱是呼喊似的,那么,重金属的歌手是拼了命的呼喊;如果硬摇滚乐队利用电子手段来实验音响失真和反馈,那么,重金属乐队则利用电子手段歪曲一切他们想歪曲的声音;如果硬摇滚爱好长时间的器乐即兴演奏,那么,重金属提供更长、更响、更复杂的器乐独奏;如果硬摇滚是一种与传统相对立的文化,那么,重金属则是一种专事反文化的文化。因此,重金属和一般摇滚乐相比,它缺少音乐性(特别是旋律很简单),而带有更多的"戏剧性"(如演出时利用各种奇特的服装、灯光及舞台效果等)。另外,从传播方式上看,重金属乐队主要以巡回演出或通过录像带来扩大他们的影响而不是通过录音和广播(但并不是全都如此)。

由于重金属自身缺少文学价值,评论界对它的评价一直不高,但它却在商业上取得了巨大的成功。

70年代最重要的两支重金属乐队是来自英国的"莱德·泽普林"和"黑色安息日"。
"莱德·泽普林"(Led Zeppelin)乐队




"莱德·泽普林"乐队是由"新兵"原成员吉米·佩奇(Jimmy Page)与另外三人于1968年建立起来的,主唱是罗伯特·普兰特(Robert Plant,生于1948年)。1969年推出的《莱德·泽普林Ⅱ》是他们第一张夺魁专辑,使他们赢得了很大的荣誉。接着推出的《莱德·泽普林Ⅲ》和《莱德·泽普林Ⅳ》也很流行,其中包括了乐队最著名的歌曲《天堂阶梯》(Stairway to Heav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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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12-24 22:33:07 | 显示全部楼层
"黑色安息日"(Black Sabbath)乐队




"黑色安息日"乐队是来自英国伯明翰的一个四人乐队,成立于1969年。主唱约翰·奥斯本(John Osbourne),音区很高,经常发出尖叫似的声音。歌词涉及鬼魂、幻想、精神错乱等神秘领域。乐队具有重金属的典型特点,如:不断重复的、失真的吉他连复段;持续的、强劲的节拍等。确实,如果对比一下普莱斯利或"沙滩男孩"等早斯摇滚乐,"黑色安息日"的摇滚乐已经与他们差别很大。在奥斯本演唱的歌曲《摇滚造反》(Rock'n' Roll Rebel)中,他用青少年的口吻这样毫不留情地告诉父母们:"做你们想做的,别想让我来顺从你们"。

70年代英国早期的重金属一直延续到80年代以后,他们在音乐上没有什么不同,不同的只是歌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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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12-24 22:34:04 | 显示全部楼层
"枪炮与玫瑰"(Guns N' Roses)乐队




"枪炮与玫瑰"乐队,1985年成立于洛杉矶。开始他们的成绩平平,但1988年推出的专辑《毁灭的欲望》(Appetite For Destruction)一举登上排行榜榜首,引起极大的轰动。"枪炮与玫瑰"的音乐风格比较多样,他们的歌曲有的带有尖叫似的演唱和快速猛烈的节奏和"挑战性"的歌词(这类歌曲较多);有的则类似民谣摇滚那样不太激烈的、偏向温和的风格,如《别哭》(Don't Cry)等歌曲。

"枪炮与玫瑰"在商业上取得了很大的成功,但是却常常遭到批评,主要是因为他们的某些"挑战性"歌词,还有主唱罗斯(Axl Rose)的不良行为:种族主义、性别歧视和庸俗的作风等。加上乐队的恶习,如推迟演出时间、取消演唱会、斗欧等,也使人们想起当年"滚石"乐队的形象。尽管如此,它在摇滚乐迷中仍享有盛誉,被认为是80年代末重要的重金属乐队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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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12-24 22:34:50 | 显示全部楼层
80年代的重金属乐队,除了前面提到的"枪炮与玫瑰"外,还有"范· 海伦"、"邦·乔维"、"铁娘子"、"戴夫·莱帕德"、"AC/DC"和"金属"等乐队。虽然他们都是重金属乐队,但风格却并不完全相同。
"范·海伦"(Van Halen)乐队



"范·海伦"乐队,1973年成立于加利福尼亚。乐队的核心人物是埃迪·范海伦(Eddie Van Halen,生于1957年,主音吉他),他和他的哥哥亚历克斯·范海伦(Alex Van Halen,生于1957年,鼓手)从小受古典音乐训练,后转向摇滚乐。范·海伦发出的是一种更多加工的、平和的声音。1978年,他们发行了第一张专辑,但真正的成功来自于1984年的专辑《1984》。它获专辑第二名,其中单曲《跳跃》(Jump)名列排行榜榜首。主唱戴卫·李·罗思(David Lee Roth)以他色情的坏男孩形象为乐队赢得了商业上的巨大成功,但乐队中真正起到主导作用的是埃迪的吉他演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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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12-24 22:35:27 | 显示全部楼层
"邦·乔维"(Bon Jovi)乐队




"邦·乔维"乐队,1983年由乔恩·邦·乔维(Jon Bon Jovi,1962年生于新泽西)建立,他自任主唱。与墨丘利(Mercury)唱片公司签约后,为推销第一张专辑《邦·乔维》他们到处巡回演出。1987年,推出专辑《湿滑》(Slippery When Wet),同时制成录像带,经MTV不停地播放,使"邦·乔维"名声大振。他们吸引了广大青少年,包括众多女性。他们的重金属风格有时也被称作"温和金属"(Soft Metal)或"流行金属"(Pop Meta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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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12-24 22:36:32 | 显示全部楼层



"铁锒子"乐队是由史蒂夫·哈里斯(Steve Harris)等来自东伦敦工人聚集区的几名年轻人于1976年组成。他们以不复杂的连复段(riff,一个小片段的不断反复,经常在独奏中出现)、极度失真而有力的和弦,以及尖叫的人声,赢得了乐迷们的喜爱。乐队人员虽几经变动,但仍能保持较好的表演技巧。1982年推出的专辑《野兽的数字》(The Number of the Beast)获英国排行榜第一名,不久,打入美国市场。接着的几张专辑,如《死后的经历》(Live After Death,1985)等,在大西洋两岸都很畅销。他们也像其他乐队一样,到处巡回演出,甚至应邀到(很少有其他英美乐队到过的)波兰、匈牙利和南斯拉夫访问演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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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12-24 22:37:04 | 显示全部楼层
"戴夫·莱帕德"(Def Leppard)乐队



"戴夫·莱帕德"乐队是由英国谢菲尔德工厂区的五名年轻工人于1979年成立的一个乐队。当时,他们的平均年龄只有15岁。第二年,他们效仿"莱德·泽普林"的风格,推出第一张专辑。1981年他们的制作人开始对乐队粗糙的声音进行加工。主唱乔·埃里奥特(Joe Elliott)把他们加工以后的声音称作"美好的、朝气蓬勃的、含有旋律的摇滚乐"。果然,专辑《放火狂》(Pyromania,1983)取得了成功。1987年推出的专辑《歇斯底里》(Hysteria )再次受到听众的欢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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