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灌水区的相关解释、发帖和管理原则、提议 (请勿再开新帖,在此发帖集中,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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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7-17 12:52:5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灌水区目前的总体发帖原则是,在遵守基本法规的前提下,不限内容,不限形式,自由交流,各取所需。

灌水区目前的总体管理原则是,尽可能小的管理,尽可能少的干预,尽可能少的打破节奏,将维护秩序与论坛活跃平衡把握。一切处罚都依据论坛的总管理原则。
 楼主| 发表于 2012-7-17 12:55:59 | 显示全部楼层
XBOY版: 关于为何是 满得饭 发帖的问题,做一个说明。

1、封鲜花灿烂的id(永久禁言) 是 通过周末在的版主讨论通过的。

2、满得饭是接受了 负责发帖的任务。执行这个任务。(总得有个人来发帖执行是吧。)

3、本网站区别于一般商业性的、 大众性的、股份有限公司的网站。本网站有自己的目标和管理方式,请大家予以尊重。会员和版主之间相互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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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7-17 13:01:19 | 显示全部楼层
结合大家的意见,有关分歧、争议的具体执行采取三步走:

    ---反馈:当事人遇有对其他人的发帖意见、灌水区的管理意见,请先向值班版主或当区版主以论坛短信的方式提出,以便及时有效的予以跟进。

    ---沟通调解:由版主与涉事人先行沟通,尽可能在此环节解决。

    ---执行:遇调解无效,则自动进入正式管理程序,并作出相应决定。


根据同学要求,作出如上解释,论坛的经营、良好的学习氛围是大家共同的事情,管理并不局限于单车道,充分发挥民主和必要的集中。如有其他提议,也请多提宝贵意见。

为便于大家交流改进,请同学们将有关帖子发在此贴中,不要再另起新帖。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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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7-17 13:03:45 | 显示全部楼层
建议新开吵架,大字版版块。所有吵架都在此版块进行,并规定在此板块中对骂时可以畅骂。在其他版块骂人时也不用警告和封ID了,直接将帖子转移至对骂版块即可。

评分

参与人数 1金币 +6 收起 理由
water + 6 是说开个超级灌水版块?O(∩_∩)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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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7-17 13:10:09 | 显示全部楼层



请大家都回来吧,继续发自己喜欢的帖。没有浪,哪里去冲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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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7-17 13:21:30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4# alextangjiayi


    还是版主有水平,对骂版名字太难听。是我考虑不周。“超级灌水版”太帮了,满足不同素质的同学在本论坛尽情灌水,也算是一种高科技的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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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7-17 13:31:33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水版! 辛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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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7-17 13:48:22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觉得开骂就算了,那样只会是纵容无理。其实,规矩一直都有,只是有的人不执行,让受伤害的人无处申诉,才会公开发帖,最后把矛盾扩大化。

我觉得倒是应该在版务板块设一个申诉区,可以投诉别人恶语相向,各相关板块的版主看到后即使处理,该警告的警告、该封id的封id,就不会使形势恶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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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7-17 13:57:38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8# yee2001


    反对,这种幼儿园小朋友报告老师的作法显得论坛太幼稚。 还是建议新开超级灌水版,给低素质同学留一条活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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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7-17 14:07:01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alextangjiayi


    还是版主有水平,对骂版名字太难听。是我考虑不周。“超级灌水版”太帮了, ...
alextangjiayi 发表于 2012-7-17 05:21



   
水区衍生品版,用以对冲灌水过程中出现的呛水、水枪、水污染等突发性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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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7-17 14:23:40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8# yee2001


    我支持这个提议 喜欢建设性的提议

    管理可以尺度松,但不等于不作为

    最近在看宋史 中国文人最幸福的朝代 范仲淹 欧阳修 王安石 苏轼 苏辙 司马光等等 这些大家一样朝堂之上吵个一塌糊涂

    其实 知识分子之间的交流 真的有时候非常难 如果辩论 其实也难有结果 根本无法互相说服 如果不辩论 当事者有时候也未必能忍受 尤其是觉得受到了人身攻击的时候 这也是人之常情

    我觉得如这次处理鲜花 像HOHO提出不同意见 我觉得解决办法可能是(1)继续形成以HOHO为中心的辩论 其实除了浪费时间 资源 最终还是难有满意结果;(2)对于版主的决议 同学当然可以提出质疑 网站是大家的 不是某个人的 也不是斑竹的 这时候出现矛盾 能不能就召开网友大会 毕竟HOHO的观点只能代表她自己 不能代表别人 如果大多数同学支持HOHO 那可以推翻斑竹决定 如果大多数不支持 那就只能维持原有决议

   不知道我这个看法是不是可行?我的观点仅是我的不成熟的想法 还没有和别的斑竹沟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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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7-17 14:45:28 | 显示全部楼层
目前灌水区的状态,和论坛的建设目标,相违背。

灌水区,不等于乱七八糟区。
水贴,不等于挑动是非贴。

灌水区的建设目标,应该是 看了  让人心情愉快的。起到。休闲娱乐的目的。

所以,我的看法是,灌水区,应该把 毫无意义的帖子,都删除。
我愿意1个月没有一个贴,也不愿看到这种“活跃”局面。

这种情况持续,会是“劣币驱逐良币” 。每天要花大量的时间来看这种无聊的东西,实在没有心情在发什么有价值的贴。


        我的建议就是,灌水区也要制定发帖标准。莫名其妙的贴,吵架的。都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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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7-17 15:00:11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是比较认同xboy的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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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7-17 16:03:41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认为必须加强版主权威,在帖子管理这个方面,版主就是法官,就是裁判。无需所谓的“民主”。
就我个人的而言,除了参加培训班以外,论坛这么多信息和服务都是免费的,我很知足。我对论坛是感激的,在有能力,有精力的时候,我也很愿意为论坛作贡献。但“不在其位,不谋其政”,有一些建设性的意见提是好事,但绝不好意思天天拿着免费的面包,还指责这个版主做的不够,那个板块哪里又不合理。
每个人的身边没有面包拿的时候,还是有那么多的不合理,管得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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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7-17 19:26:15 | 显示全部楼层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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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7-17 20:34:17 | 显示全部楼层
灌水本来就没有意义。金币制度也很搞笑。支持删贴,最好删光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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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7-17 20:54:25 | 显示全部楼层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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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7-17 21:00:25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1# 老浪一期


    提几个建议给版主们, 供参考:
1. 可以先明确本次处理/处罚的目的究竟是“辨明是非”还是“维持秩序”。如果是为了“辩明是非”, 我觉得很难。这是因为每个人的看法都不同, 对于"是与非"每个人摸着良心都会有自己的判断。
美国法院判案主要有3种方法:a.法官自己判案。 这是精英独裁。b.陪审团裁决. 但要求的是一致性裁决, 而不是多数性裁决. 这是多数人共和, 而不是多数人民主. c.最高法院9人大法官的多数性裁决. 这是精英民主. 所以, 我觉得用多数人民主投票的方法来裁决起冲突的那些同学们的是与非,去与留, 是不合适的.
我觉得本次处理/处罚还是应该以"维持秩序"为目标, 既想辨明是非又想维持秩序就现在这桩官司来说还是非常困难的. 只维持秩序, 对s和h各打50大板, 而不论s和h的是非, 是否对论坛短期有利长期有害?为了明辨是非而让论坛就此继续无休无止的论战下去,  是否对论坛短期有害长期有利? 我不知道。 决策的好与坏都是要做过之后一段时间才会知道。我个人的建议还是:版主们不要去考虑或评判“是与非”, 就从维护论坛秩序为出发点, 就从老师创立论坛的目的(学习与交流)为出发点,来考虑和执行处理/处罚。
2.  建议修改论坛的处罚制度。 现在的处罚主要是警告和禁ID。相当于主要口头警告和死刑。总是警告就会让论坛失去权威, 突然死刑就会让人无法接受。 建议增加一些有期徒刑。例如第一次处罚是禁言15天。第二次是禁言3个月。第三次是禁言6个月。第四次是封ID。这样做的好处是能够更好的维护论坛秩序, 坏处是增加论坛维护的成本。
3. 建议立即对事件的双方或多方实施禁言15天的措施。(这种措施被人批评为维稳是免不了的。)如果版主们只是出于维护秩序的目的而处罚涉事的一方或几方, 可能又会有人说“版主英明, 明辨是非,看来我还是站在世道人心这一边的”。如果这样, 那么版主们的良苦用心也就被利用了, 那么无休无止的争论肯定还是停不下来。
“禁言15天”即是对涉事各方的惩罚, 更是给涉事各方一个台阶。也是用时间来尝试抹平伤疤的一个举措。

秩序与正义两种价值短期内恐怕难以兼得.建议斑竹们采取短平快的干预措施,以维护秩序为主.
太平盛世要依“王道”, 适逢乱世当行“霸道”。
供参考。

评分

参与人数 2金币 +20 收起 理由
water + 10 非常务实。谢谢
leonzhou + 10 脱过水的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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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7-17 21:20:56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老浪一期


    提几个建议给版主们, 供参考:
1. 可以先明确本次处理/处罚的目的究竟是“辨明 ...
windflower 发表于 2012-7-17 21:00



    这个意见很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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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7-17 21:37:21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8# windflower


    谢谢你的建议

    你说的正好涉及一个问题 也是版主们比较清楚 而有些同学不清楚的地方

    关于版规处罚 比如禁言7天等一些手段 其实版规都有 而这次之所以没有采用 却采用了重刑 主要是因为鲜花是属于多次犯规 且屡教不改 “先期警告 以观后效”的办法已经做过了 是行不通的 对鲜花的处罚这早不是第一次

   网站大约从05年开始 到现在7年了 后续来的同学对以前的事情不是很了解 鲜花严重犯规是多次 所以版主集体最后才用了从重处罚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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