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0月份,七大工业国(Group of Seven)财政部长与设有主权财富基金的八个国家的代表举行了会谈,双方同意为主权财富基金制定一套自愿遵守的“最佳行为准则”。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也在制定主权财富基金行为守则;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则在编写投资接受国行为准则。预计这两个组织将在明年4月份完成准则的初稿。
这些提议与直接限制主权财富基金的初衷相距太远。周二,瑞士央行(Swiss National Bank)副董事长菲利普•希尔德布兰德(Philipp Hildebrand)表示,准则应就主权财富基金对外国私有公司进行股权投资的上限作出规定。华盛顿智库彼得森国际经济研究所(Peterson Institute for International Economics)的阿文德•萨勃拉曼尼亚(Arvind Subramanian)建议,应由世界贸易组织(WTO)制定强制主权财富基金遵守的行为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