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结算价。结算价是指某一期货合约当日交易期间成交价格按成交量的加权平均价。当日无成交的,以上一交易日的结算价作为当日结算价。结算价是进行当日未平仓合约盈亏结算和制确定下一交易日涨跌停板额的依据。 (十二)成交量。成交量是指某一合约在当日交易期间所有成交合约的双边数量。 第三十八条 基本交易指令的种类:
(一)限价指令:指执行时必须按限定价格或更好价格成交的指令; (二)取消指令:指投资者要求将某一指定指令取消的指令; (三)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指令。 (二)市价指令:指执行时自动以同方向停板价格参与交易的指令; (三)市价止损(盈)指令:指当市场价格触及客户预先设定触发价格时,指令立即转为市价指令。 (四)限价止损(盈)指令:指当市场价格触及客户预先设定触发价格时,指令立即转为限价指令。 会员可以在交易开市之前或交易过程中预先制作预备指令,预备指令进入到交易系统后即为限价相应的基本交易指令。 …… 第三十九条 基本交易指令可以附加立即全部成交否则自动撤销和立即成交剩余指令自动撤销两种指令属性。 第四十条 交易所对指定合约提供套利交易指令,指令内各成分合约按规定比例同时成交。套利指令分为同品种跨期套利和跨品种套利指令,各指令具体内容如下:
| | | 同品种跨期套利交易指令
| 买入近月份合约,卖出同等数量远月份合约。
| 买(卖)套利价格 = 近月合约买(卖)申报价格 – 远月合约卖(买)申报价格
| 两个品种间套利交易指令
| 买入某品种某月份合约,卖出另一品种相同或不同月份合约。
| 买(卖)套利价格 = 第一品种买(卖)申报价格-第二品种卖(买)申报价格
| 压榨利润套利交易指令
| 卖大豆合约、买相同月份或不同月份豆粕和豆油合约
| 买(卖)套利价格 = 豆粕合约买(卖)申报价格+豆油合约买(卖)申报价格-大豆合约卖(买)申报价格
| 套利交易指令只能为限价指令,并且不能附加任何指令属性。
注:阴影为新增内容,双划线为删除内容,“……”(省略号)的含义为该条款未修改的其他内容;如出现条款增删,其他条款顺序依次顺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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