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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江大哥,管管你那败家娘们吧(转自天涯)
(一)
双江大哥,自从天一大侄子酒吧出了事,我一直在关注。我叫你大哥你也别委屈,其实我的年龄和梦鸽嫂子差不多,但你绝对比我爹年龄大。不过好在咱们都是部队大院长大的,都穿过军装,部队里边从来都兄弟相称。你只听说过“战友战友亲如兄弟”没听说过“战友战友亲如叔和侄女”吧?大哥你娶了比你小27岁的梦鸽,也没要求梦鸽叫您“伯伯”是吧?
论起来大哥不认识我,但我和大哥还颇有几面之缘。那时候大哥你还没唱成将军呢,我还在北京某部队当宣传干事(不好意思,小小的中尉,副连职。)你们总政的郁钧剑我打交道多一些,他拍MV(提醒大哥,不要一不留神按您的习惯看成AV,那时候唱歌的流行拍MV。)《说句心里话》拍外景的群众演员还是我给安排的。期间见过您几次,给我的感觉大哥你还是蛮好的,人缘不错,平易近人,在战士中口碑很好。这次你家遇到大事了,兄弟虽说转业多年,但和尚不亲帽子亲啊,还是想善意提醒一下大哥你,管管你家那个败家娘们吧。天一坑爹不用说了,已经够大哥你喝一壶了,梦鸽嫂子再坑老公,我真担心大哥你吃不消啊。
抱歉,有事,先出去一下,回来听兄弟跟你慢慢聊。我要说的可都是肺腑之言,大哥你要愿意听,我就多说点,要是不愿意听,就权当兄弟我说胡话好了。
(二)
先说说天一大侄子犯的这件事吧,说句实话,本来不算太大的事,但放到部队大院来说,绝对是不能容忍的天大丑闻,您是老兵了不会不知道。在部队大院里,上回天一大侄子酒后开车打了一对夫妻被劳教一年,这点破事在部队根本不叫事。军人总该有点血性,打架斗殴太稀松平常了。如果天一仅仅是打人,别说头破血流,就是打残了打死了,部队的老首长、老领导也会替天一出头说个情。等孩子放出来骂上一顿,背后没准还夸两句“这孩子有脾气,太像年轻时的我了。”但,强奸这样的事,犯屌错,这在部队是人人不齿的天条。不管什么原因什么理由,军人的血性也不可能容忍这样的行为。尽管这些年部队受市场经济影响,也多了些毛病,但多年的传统还是不会改变的。我相信大哥多年在部队经营的人脉很广,但这个事老首长是不会为你出头的------他们丢不起那个人。所以摊上大事了以后,大哥你一直没动,军方也没有任何人出来表达意见。(除了你家那个败家娘们告诉律师“军方要出来说话了”)这一点看,大哥你的头脑是冷静的,兄弟我佩服。
(三)
抱歉,回来晚了。
晚饭陪老战友也是军校同学一起吃的。他还是现役,正团职了。
回来再和双江大哥唠两句,喝酒了,可能逻辑性不是很好。所以先讲个故事请大哥思考。
美国故事,某个律师老婆对律师说:老公,咱家房子旧了,该重新装修一下了。
律师说:好的老婆,我手头正有一对夫妇在闹纠纷的案子。我争取再挑拨一下他们的关系,让他们离婚。离婚官司才是最有油水的。等我拆散了他们的家,就来装修咱们的家。
中国厚黑学里边有个著名的故事,叫补锅法。
补锅匠去给某家补锅,刮锅底灰的时候,借故支走主人,接着用锤子狠敲锅底几下,让裂缝变长。等主人回来,补锅匠指着裂缝对主人说:“看到没,裂缝这么大,再不补就费了。”主人还很高兴,多亏遇见你,不然这个锅就真不能用了。结果补锅匠不仅多赚了钱,还收获了主人的感谢。
兰和就是补锅高手,总是把裂缝敲大了才补。药家鑫案件他就是先堵住和解的路子,然后制造舆论让药家无法后退;天一大侄子案子也是如此,他的目的很简单------和解了,律师就没用了,自己的财路就断了。
问题是兰和是个蠢材,补锅匠敲大裂缝,但至少要到自己还能补的程度。敲过了补不起来就完蛋了。
兰和敲大了两个案子,一个是药家鑫,一个是天一大侄子,都敲大了,都补不起来。说他是蠢猪,一点不为过。
梦鸽嫂子肯雇佣这样的蠢猪当你们家的新闻代言人,绝对是败家娘们。
连陈有西都说,兰和在律师界是小字辈,代理药家鑫案件前默默无闻,代理了药家鑫案件才出了名。
陈有西难道没告诉双江大哥你和梦鸽嫂子这样一个事实?兰和代理药家鑫案件功劳很大,不仅让药家鑫众望所归地死刑了,还附赠了天下皆知的千古骂名。
兰和对社会还是有贡献的,没有他,骂药家鑫的人至少可以少一半。
靠坑爹出名的律师,梦鸽嫂子也敢请,岂不是自找活该?
(四)
再说一下梦鸽嫂子吧。
都说她是“胸大无脑”我看她是“脑残志坚。”
说实在的,双江大哥你也真不容易,娶了个她爹比你还小的小媳妇,相信大哥你除了在床上耕耘的时候,绝大多数时间是拿她当女儿宠的,这一宠不免就宠坏了。不免不知道天高地厚了。在军内,大家看你的面子,没人和一个女人计较。但出了军队大院,谁鸟她啊?
很多人说大哥你家是权贵,这一点我坚决反对。北京是什么地方?号称“将官满地走,校官多如狗”。就大哥你这么个唱歌唱出来的将军待遇,在北京也就是一个平民的顶层,权贵的边缘。说你是权贵或者豪门,对不起,您还真没上路呢。但梦鸽嫂子的高调出击,又是无罪辩论,又是指正对方是鸡,又是反告酒吧,又是12个专家,又是叫兽谬论,无不挑战着公众的神经。到这种地步,说你不是权贵你自己信吗?
还有人说大哥你当了便宜爹,谁说的兄弟我抽他。你这个爹当的可一点也不便宜。改装宝马不便宜吧,替小崽子到医院道歉不便宜吧,打官司雇佣律师和水军不便宜吧?不仅不便宜,大哥你简直就是冤大头。又当爹又当爷爷的,还有人说你是“便宜爹”,兄弟真替你不值啊。
(五)
“十一”过去了,见水军还没撤,再和双江大哥你推心置腹谈两句:
网上都在质疑天一大侄子的年龄问题,其实这个问题根本不是问题。中国人的年龄一直以来就如官二代提拔资历不够的时候可以改大,领导干部面临超龄退休可以改小。
大哥你不要怪我比喻的粗俗,我的比喻可能不恰当。对于您一个70多岁的老男人来说,这个比喻可能有点力不从心------即便有伟哥。
凤凰卫视鲁豫的访谈你可以说是采访时间和播出时间有差距。但CCAV的叫春晚会可是现场直播并准时准点的吧。台上梦鸽嫂子身材惹火风采照人地唱完一首忠诚的赞歌,四个月后就生下天一,所以,网上别有用心的人还在质疑天一的出生时间。
其实他们的质疑毫无依据,看看梦鸽嫂子的大胸就好解释了。一个女人胸大了,肚子相对就会显得小一些。(这可不可以和爱因斯坦的相对论媲美?)所以梦鸽嫂子的小肚鸡肠是生理原因造成的,可以原谅。
都说男人是下半身思考的动物,双江大哥,我看女人才是。梦鸽嫂子一心想救天一,可惜她想出来的,都是阴沟里的馊主意,损人不利己。
上次天一大侄子酒后开车打人,大哥你处理的就很好,穿着便装,带着两个校官去医院赔礼道歉。大哥穿便装,是为了表示绝不仗势欺人,带两个穿军装的手下,是为了表示我的弟兄不好惹。恩威并济,最后息事宁人。大哥,您活的真明白。
(六)
大哥,您是名人,嫂子也是名人,天一大侄子你们也是从小照着名人的路子培养的。名人的身份,给您在社会上赚取了更多资源和便利条件。但名人也是把双刃剑,意味着您和家庭的一举一动都受到社会上更多的关注,意味着隐私的削弱。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你想享受名人的便利,就必须接受社会对名人挑剔的关注。
名气越大,越要学会夹着尾巴做人。这一点大哥你懂,但是,梦鸽嫂子懂吗?
(七)
老辈子的人说:老天爷饿不死瞎家雀,瞎猫能遇见死耗子。
兰和就是幸运的瞎猫。
前两年代理药家鑫的案子,一个普通的激情杀人案让他弄得满城风雨尽人皆知,网上乌烟瘴气臭不可闻。最后,药家鑫合情合理地死刑了。原本可以一命抵一命的结果,因为兰和的努力,变成了死有余辜,遗臭万年。
所以当梦鸽嫂子居然肯雇佣了兰和的时候,兰和的感觉就像掉进寂寞二奶堆里的色狼一样冲动。而他的一系列让李家“花钱、丢人、帮倒忙”的意见被梦鸽采纳后,兰和的幸福感简直像寡妇半路上捡到了缺心眼子的光棍。他两眼放光照射到墙上就六个字------钱多人傻速来。
我不知道梦鸽嫂子给了兰和多少钱让兰和实施他的“颠覆性”计划,但我知道一审判决结果肯定让嫂子感觉像是放屁砸了脚后跟-----我出的是狗粮价格,怎么雇了一群猪?
(八)
一审判决结果不出预料。
大哥,事实已经证明了天一大侄子你们两口子根本管不了,就不如让国家替你们两口子管管,你们省省心。以你的人脉,稍微关照一下,天一大侄子在里边除了接受应有的教育,应该也吃不了多大亏。
但是那些靠你们老李家摊上的事吃饭的东西可不肯,他们继续制造舆论怂恿梦鸽上诉呢。
他们的心情可以理解-----好容易碰上个钱多人傻的雇主,可不能让这个大活儿这么快结束了。
问题是这帮吃狗粮的蠢猪实在太废柴了。
他们攻击公检法系统,攻击主审法官,攻击反对天一大侄子的人为“婊粉”也就算了,我能理解,毕竟他们也没有更好的理由了。
我最不能容忍的是他们居然拉嫖客为统一战线------“天一如果判刑,将成为中国嫖客的噩梦。”
说他们是一群蠢猪一点也不过分。用这个理由为天一争取同情绝对是彻头彻尾的昏招。
别忘了,占总人口一半的是女人,这一半的女人绝对不希望自己的男人去嫖娼,如果天一案件的有罪判决能成为嫖客的噩梦,那这个判决绝对是女人的天堂。就为这一点,女同胞们也会支持天一有罪、重判。
所以说:不怕狼一样的对手,就怕猪一样的队友。
梦鸽嫂子,雇佣了这样的蠢猪去给天一大侄子办事,你放屁不砸脚后跟都该算是三生有幸。
(九)
再说说那个陈有西吧。
这个人我了解不多,只知道他的一个案子。他代理太平洋网络传销案件。也弄了个几十名法学专家论证太平洋不是传销。结果法院该怎么办就怎么办,陈大律师闹了个灰头土脸------也许我看错了,说不定陈大律师是“金头银脸”。请那么多专家不要花钱吗?陈大律师从中抽成多少也没人知道。
估计一审判决前组织12个专家论证天一大侄子那点破事也是陈有西的主意,不过陈有西为了在梦鸽嫂子那里大赚一笔的心情太迫切了,招用早了。如果一审判决后陈大律师再找梦鸽嫂子献上“专家论证”的计策,梦鸽嫂子说不定脑袋一热就雇佣陈有西上诉打二审官司了。现在一审已经证明陈有西的“专家牌”失败。双江大哥,你一定盯紧了,不知道陈有西又准备拿出什么歪招忽悠你那败家媳妇掏钱打二审官司呢。
(十)
双江大哥,看在咱都是军人且有几面之缘的份上,劝你几句,别让你那败家媳妇再折腾了。
天一的案子事实清楚,证据链的瑕疵不足以推翻结论,你再努力也是徒劳,改变不了罪名成立的结果。
至于“酒吧设局”论,如果你认为有,可以另案起诉。但这已经丝毫影响不了天一强奸罪名的成立了。
如果再纵容这些胡搅蛮缠的水军用泼粪战术来造声势企图为天一逃避处罚,不仅于事无补,反而会继续透支你在军队多年苦心经营的人脉和形象。再闹下去,不仅救不了天一,恐怕还要伤害到大哥你了。
这绝对不是危言耸听。大哥你想想,你年轻时在新疆那些破事,你抛弃妻子和梦鸽结婚那点旧闻,如果不是这些水军折腾,恐怕没几个人知道,现在呢?您自己掂量。
何况,真被较真的网民咬上了,追究一下大哥你的家产、财产来历,恐怕也很麻烦------您不想和刘志军做难友去吧。
大哥,别听律师的忽悠了。您也70多岁的人了,一直以来仗着肾好又不注意养生,还是给自己留点棺材本吧。天一十年后出来,这小子既不是省油的灯,也不是省钱的主。多留点,能帮天一大侄子多造几年。如果您能良心发现,大哥你应该想开点------男子汉大丈夫难保子不孝妻不贤。何况,大哥你也不是只有天一这一个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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