版主管理规定
一、作为版主应具备以下条件:
1.有责任心,关心网站的发展;
1.保证每天的在线时间不低于2小时;
2.保证版块至少每两天有新帖出现,包括转帖;
3.有固定的联系方式,QQ,MSN或者eMail;
4.对所负责的版块有较多的研究或者相当的资历。
5.必须是历届Midas培训班的毕业生。
二、版主管理规定
1、版主辞职:版主辞职需提前一周向管理人员提出,并在辞去该版主后的三个月内不得再申请为该版版主。如未按规定一走了之的,论坛将视之为失职而予以开除。并在半年之内不得重新担任版主。版主在辞职的同时,可推荐合适的网友担任版主,该网友将会被论坛优先考虑。
2、版主请假:版主如果因某种原因需要请假,可以向管理员提出,允许后假期生效。(未经允可的休假视为无效)
3、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版主将受到警告,暂停权限,直至撤销权限的处罚:
a、有重大言行失误,危害论坛声誉及利益的,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撤销权限,并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
b、版主违反论坛的有关规定和法则,一律视为严重失职。示情景轻重将被警告,勒令道歉,暂停权限,撤职的处分.
c、如果有明显的不公正行为,滥用职权行为,或利用职权对网友进行打击报复的,将被视为失职。示情形轻重将被警告,勒令道歉,暂停权限,撤职的处分。
d、版主在非管理版面的违规行为将等同于本版进行处理。
e、版主连续一周没有登陆,或者连续两周没有对版面进行管理被视为严重失职,意味着该版主自动放弃版主权限,论坛有权考虑解除其版主资格。
f、版主的权限不可转借给他人使用,一经发现,取消版主资格(除因客观原因,得到论坛批准同意)。
g、保管不当导致密码和管理权限丢失者,撤消版主权限,保留申诉权限。经网管确认不是个人外借行为后将予以恢复,同时根据是否对论坛造成不良影响而给予相应警告或严重警告处理;
4、版主职责是公正地引导网友,针对符合本版定位的话题,展开讨论。因此,版主不适合以版主的身份,在其管辖的版面内,发表带有强烈倾向的帖。
5、如果会员对版主删除自己的帖子不理解,或者对版主的工作不满意,可以通过网站短信向管理员进行投诉。
三、版主管理指南
管理权限:
点开文章主题,在页面的右下方会看到:“管理选项”的下拉框,列表中有[删除主题],[删除回帖],[关闭主题],[移动主题],[设置精华],[主题置顶]等。
1、[删除主题]:当版主点击了“删除主题”选项后,该主题将被删除,包括原帖和所有的跟帖。请慎用此功能。
2、[删除回帖]:如果版主只想删除某一主题中的某个跟帖的话,请先把改跟帖右下角的小方框点勾,然后在从管理选项列表中选择“删除回帖”即可。
3、[关闭主题]:点击关闭主题后,网友即不能就此主题进行跟帖回复。
4、[移动主题]:版主可以把与本版块主旨不符合的主题帖移动到该帖应属的版块。
5、[设置精华]:网友的精彩文章,版主可给予精华,版主有权利维护并整理版面的精华区。解除精华,在所有主题列表中,找到目标主题名称,勾选其左侧的小框,在主题列表下方“批量管理选项”中选择“加入/解除精华“即可解除精华。
6、[主题置顶]:点击置顶后,该篇文章将会一直处于文章所在版面的最上方。版主有通知网友消息的言论,以及精彩文章,可以引起讨论的文章,可以置顶。解除置顶的操作步骤与“解除精华”的步骤相似。
7、[合并主题]:对于重复或者内容相似/相同的主题,版主可以将其合并。
8、对网友发表的帖子,版主可以进行编辑。在每个帖子的下面,有编辑选项,可供版主对该帖进行编辑。
版主删帖原则:
版主有义务协助网管进行合法性管理,有以下情节者必须删除:
(1)违反宪法所确定的规定和基本原则的;
(2)含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3)煽动民族仇恨,地域分歧、民族歧视,地域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4)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
(5)其他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6)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
(7)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8)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9)有明显失据的言论、不雅文字、该版内容无关、具人身攻击的;
(10)卖商业广告或者灌水的文章;
(11)恶意攻击损害网站和社区形象的;
(12)使用带有性别歧视、种族歧视、个人侮辱、自侮辱、猥亵等不雅ID或者昵称的文章;
(13)干扰正常论坛秩序的其他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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