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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满得饭

关于ID“鲜花灿烂”论坛违规的处理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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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7-14 13:09:33 | 显示全部楼层
再质疑一点:
满版主应该回避鲜花同学这次的犯规,满版主作为本次事故的当事人,警告、取证、处理应该由其 ...
M9999 发表于 2012-7-14 13:04



    确有其感。当事人应当避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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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7-14 13:56:30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20# M9999 jingjing

1.这个事件从开始到现在我就不是什么运动员的角色,一开始就是裁判员。

2.这个事件从裁判员一开始的提示、警告、取证、直至执行管理层的处理决定,是任何一个版主(裁判员)的份内之事,也是我这个版主的责任。

3.裁判员之前和鲜花无交集,无过节。还到不了钓鱼执法,公报私仇这样的高度,不违反版规的前提下,可以继续质疑其它深层次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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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7-14 14:09:32 | 显示全部楼层
1.这个事件从开始到现在我也不是什么运动员的角色。


从一楼图片证据来看,鲜花灿烂的脏语是回复满版主的,所以满版主应该算是当事人,当事人应该回避。
2.对这个事件从一开始的警告、取证、直至执行管理层的处理决定,是任何一个版主的份内之事,也是这是我的责任。

只要满版是当事人,版主也应该回避。

3.个人和鲜花之前无交集,无过节。还到不了钓鱼执法,公报私仇这样的高度,不违反版规的前提下,可以继续质疑其它深层次的原因!

这点满版主是对的。但如果是当事人参入评判有关自身事件,没有嫌疑也让人产生嫌疑,这是公平必须程序来保证的问题。

不对之处,恳请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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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7-14 14:14:44 | 显示全部楼层
在运动场上,运动员若和裁判员动粗,对错与否,规则都不用谈!先被赶出赛场那是必须的!

关于直接和裁判员动粗,是否适用于会员之间的动粗处理规则,论坛这方面的规则还缺乏,这事我会考虑向管理层提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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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7-14 14:18:59 | 显示全部楼层
在运动场上,运动员若和裁判员动粗,对错与否,规则都不用谈!先被赶出赛场那是必须的!

关于直接裁判员动粗,是否适用于会员之间的动粗处理规则,论坛这方面的规则还缺乏,这事我会考虑向管理层提议

是的。
谢谢回复。
不再质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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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7-14 14:31:34 | 显示全部楼层
是的。谢谢回复。我不希望被黄牌警告、红牌警告、赶出赛场,我只希望大中华论坛永远发展壮大。
M9999 发表于 2012-7-14 14:18


公平!就是按事先约定的规则裁判!而非由谁来裁判!当然!不按规则处理的裁判,也不是好裁判,更没有公平!

感谢你对大中华网的支持和爱护,希望我们共同努力,做好份内事,祝论坛和谐发展壮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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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7-14 14:52:51 | 显示全部楼层
公平!就是按事先约定的规则裁判!而非由谁来裁判!当然!不按规则处理的裁判,也不是好裁判,更没有公 ...
满得饭 发表于 2012-7-14 14: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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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7-14 19:33:35 | 显示全部楼层
论坛有一段时间,表现过热,言词的通胀现象十分突出,由此引发了宏观调控行为。之前,一方面是时间原因,未能及时跟进,更主要的还是大家一段时间以来的探讨十分精彩,就忽略了那些带有过热温度的言词,主要关注在探讨的问题了。水区版主因时间问题未及时跟进,是在先离线通气后,由满版在此发布的管理层集体决定,也在此向满版表示感谢。

     其实这一段时间,有很多精彩的探讨,偶尔也发生一些相互的打打闹闹,都是同学嘛,就想到当初在学校里的你一拳我一拳,打得多热闹啊,也还有点羡慕呢,谁知后来就跑偏了,这事真是...太让人遗憾。大伙也有许多感受。

     任何规则与执行呢,也很难面面俱到,至于是累计一起处罚,还是先警告后处罚,也需要相互的理解与配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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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7-14 20:07:34 | 显示全部楼层
.     
     在此也谈下水区之前工作的一些想法。一方面是对发言,管理员对贴中言词过于不当之处,可私下提醒,如态度不端正并更加肆意作为,可按规则作出相应处置。另一方面,也为保障发言的完整性和思路的活跃性,尽量不打断场上的流畅性,当事人在探讨中的相互"温暖关怀":当事人不告,管理方不究,当事人有告,管理方有责提醒对方纠正。即便是友好的关怀,也要有度,不要太长时间太过炙热的"彼此关怀"。其他人都不能参与了,这不让人嫉妒吗,对不,有点说笑了哈。

    之前可能是习惯于那种流动性过大的节奏了,未充分照顾个体的感受,也要多加注意。事实上,让各方都满意的方案也是不可能的,最有利发展的方案还是都需要适当调整一下有关的言行。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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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7-14 21:02:01 | 显示全部楼层
有理有据,支持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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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7-15 14:07:40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 满得饭

应说版主的处理决定是没错的.

自从来到大中华后,看过不少"鲜花灿烂"发贴和回贴,
里面内容确实有不少内容让人不太喜欢的,不过有些东西经历
和角度不一样,想想也就释然了.但自从"鲜花灿烂"(仅就"鲜花灿烂"ID而言)
加入大中华,它就是已经成为当中一员了.而且,对于大中华网而言,
"鲜花灿烂"这个ID毕竟到现在没有做过严重损害或严重错误的行为,
所以不赞成进行永久禁闭.支持进行有限禁闭或限制进入水
区发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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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7-15 15:27:28 | 显示全部楼层
强烈支持,那种素质的人太影响论坛形象了,哗众取宠,以攻击他人来引起大家对他关注,支持版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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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7-15 19:30:59 | 显示全部楼层
感觉他可能从小在父母离异的环境长大,不然真的很难理解此人的言行。感觉他好可怜,不禁对他怀有一丝的怜悯。

评分

参与人数 1金币 -2 收起 理由
livermore -2 请不要揣测人家身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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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7-16 10:57:33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33# nanandbao

这个叫livemore的同学,感觉的是真心维护论坛的人,谢谢你。但我想请问,当这个叫鲜花的人经常辱骂别人的时候,怎么没见你站出来过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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