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7月6日电(记者 王宇、王培伟)中国人民银行6日晚间宣布,自2011年7月7日起上调金融机构人民币存贷款基准利率。金融机构一年期存贷款基准利率分别上调0.25个百分点,其他各档次存贷款基准利率及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相应调整。 这是央行今年以来第三次加息,也是金融危机之后第五次加息。 调整后,金融机构人民币一年期存款利率达3.5%,一年期贷款利率达6.56%。 分析人士指出,在经济增速趋缓的背景下,央行宣布再次加息,凸显出当局坚决抑制通胀的决心。 金融机构人民币存贷款基准利率调整表(单位:%) | 一、城乡居民和单位存款 | 调整后利率 | (一)活期存款 | 0.5 | (二)整存整取定期存款 | | 三个月 | 3.1 | 半 年 | 3.3 | 一 年 | 3.5 | 二 年 | 4.4 | 三 年 | 5 | 五 年 | 5.5 | 二、各项贷款 | | 六个月 | 6.1 | 一 年 | 6.56 | 一至三年 | 6.65 | 三至五年 | 6.9 | 五年以上 | 7.05 | 三、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 | 五年以下(含五年) | 4.45 | 五年以上 | 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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