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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吹来的祈祷文(完整版) 感叹我们曾经那么纯净的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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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2-26 17:47:0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引用


风吹来的祈祷文是我好几年前在《萌芽》看到的,并且记住因为看到的一刹那我被深深深深打动,我知道我没有运气来得到这种近乎完美的浪漫与执着虽然看起来如此幼稚不真实可是我还是被感动了。

也许,在BBS上面看太长的小说是一件很累的事情,但是相信我,你会觉得值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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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北加州的天气好到无懈可击。阳光慷慨直率。早晚会有水雾平心静气地起落。临水的风始终保持着清凉的品质。棕榈树和杉树好心肠地带来满眼绿色。一切都是那样的perfect。完美到令我厌倦。十二月了,校园里的发肤颜色各异的姑娘们还穿着性感的低腰牛仔裤和露脐装,亮出一截或平滑或臃肿的腹部招摇过市。千篇一律的装束就像这里丝毫不见分明的季节一样,让我感到乏味透顶。

  天公不作美,都不肯给个机会让我穿上那件黑色的风衣。我是那么喜欢把半截脸藏在风衣高高的领子后面。而我最大的心愿,也只是想度过一个名副其实的冬天,看一场想念已久的雪。

  Rachel对我说:"你想看雪?那得到东边的山上去。那里可是常年积雪。"

  "不,我想要的,是隔着玻璃看到雪落在我窗台上的感觉。"

  "呵呵,浪漫的文科女孩。"

  "No,我原本是十足的理科生,本科学的可是生物。我现在是和浪漫作对的人,而且,我也已经不能被称作女孩子了。"

  "可是亲爱的Effie,你现在学的是比较文学,最典型的文科,即使你微积分考满分可你的气质仍是彻头彻尾的文科生气质。再说,你看起来这么年轻漂亮,简直像个刚入大学的十八岁的小姑娘。"

  我嘲讽地笑:"十八岁的小姑娘?那已经是十年前的事情了。"

  "十八岁,呵呵,对我来说更遥远,是二十年前的事情了。多美好的年龄啊。哎!" Rachel叹道。

  ——美好的十八岁。美好到令我心痛的十八岁。

  Rachel是与我一起合租公寓的室友,正在Berkeley攻读量子力学的博士。在国内时她是一所大学的物理专业老师,有副教授头衔。Rachel是个不好看但讨人喜欢的女人,聪明但不咄咄逼人,温和却不唯唯诺诺。也许是因为她一直生活在校园,身上涵容一种校园独有的风度和境界,保有清高和清贫散发出的清香。我很奇怪,她有这样好的性格,为什么没有一个有眼光的男人娶走她。

  三十八岁的Rachel比二十八岁的我更像小女孩。她每天都要花去3.59美元买回一盒哈根达斯的香草口味冰淇淋,然后把已经微微发胖的身体埋在沙发里,边看脱口秀节目边把冰淇淋一点一点吃掉。Rachel笑嘻嘻地说:"不抽烟的女人没有过去,不用香水的女人没有未来,而不吃冰淇淋的女人没有现在。"

  我不吃冰淇淋,不用香水,但抽烟。不上瘾,偶尔为之,一根淡弱的Marlboro Light而已。喜欢的是烟雾缭绕的感觉。忘记了是在哪里看到的句子:寂寞就抽烟,我在烟雾里迷醉我的思维,我只想逃避而不想面对,所以我要尝一尝寂寞的滋味。

  我的牙又开始痛了。两个月前我的牙医Lee告诉我说,是一颗wisdom tooth在捣乱,建议我尽快拔掉。我对冰冷的金属器械伸进口腔的感觉本就抗拒,若还要连根拔起一颗牙,抗拒就演变为恐惧以及更加坚决的抵抗。能拖则拖,直拖到现在痛的吃不下饭的地步。

  吃一粒从国内带过来的芬必得。可以抑止疼痛的药。对付普通的牙疼胃疼肚子疼都很见效。但,我猜它不可以止住拔智齿的痛苦,也不可以止住心痛。

  记得李碧华说过:生命中的一些人如同指甲,失去了便失去了,无关痛痒且能再生;而另一些人有如智齿,离去了便再也不会回来,且疼痛到无以复加。

  了无生趣地喝完一碗燕麦粥,我打电话给牙医预约拔智齿的时间。

  无论是牙齿还是人,留不住就是留不住。

  2

  开着Rachel灰黄色的丰田车穿过金门大桥去牙医那里拔智齿。遥相呼应的山峡和水湾,高高斜拉的铁索,穿梭来往的风,风驰电掣的速度,唇上一支燃起的香烟。短短的过桥路途中顿觉物我两忘。我不清楚为什么很多想要自杀的人选择从这座桥上跳下,这本应该是个让人超拔于尘世的场所。或者,那些人心底里积攒的沉甸甸的伤心,让他们不愿再走过桥去应对那极端的世界。他们愿意在一个离天堂最近的地方结束生命。

  Golden Gate bridge。无甚特点的名字,辜负了这座桥的华美外观,好似一个风流倜傥的帅哥不幸叫了金锁。美国人是懒得在名字上花心思的,连人名都是千百年重复的那么几个,更别说东西了。于是我也只好做千千万万的Euphemia中的一个。

  我叫Euphemia,熟识的人叫我Effie。这是我在美国用的名字。我在中国用的名字是蘧薏蔗,但这个名字我已经许久不用,也许,永远都不会用了。

  我有一个复杂怪异的姓氏。听家里人将,我们X家祖上有御前三品四品侍卫,有皇封诰命,而我的太爷爷是富甲一方的大地主。我家族谱在"文革"抄家时被毁掉,祠堂也被焚毁,仅祖坟因处于深山中才得以保存。但家人也是说说,遥想一下当年风光,却不肯花费钱财和力气寻根。何况,很多人已如我爸爸一样背井离乡。

  令我感到毛骨悚然的是,我从小就听家人缅怀太爷爷在世时我们X家的富庶,却在读大学时才偶然得知太爷爷是在"土改"时被逼吞红矾致死的。一个在我心目中一直是穿着上等绸缎制成的长袍马褂的富贵老人,忽然间成了一个夹着尾巴做人的老境荒凉的阶级斗争对象。但,比起太爷爷的惨烈死法,更让我觉得恐惧的是家人的记性和忘性。他们念念不忘的只是往昔的荣华。

  我感到悲哀。

  爸爸拒绝和我谈论那个荒谬而沉重的年代,大约他觉得我没有资格。他只是对我说:"总有一天你会明白的,人必须善于遗忘。因为无论昨天发生了什么,今天太阳照样会升起,而人总是要活下去的。"

  那时我真的不明白。那时的我年轻气盛,对很多事物都有着过分理想化的定义和期待,那时的我通体透明,欢乐和愤怒都直接表露在脸上。那时的我喜欢绑两根麻花辫子上学,低着头垂下眼睑,羞涩地拒绝和接受男孩子约看电影的邀请。那时的我喜欢穿着素色长裙,在落满银杏叶子的大学路上款款而行。那时的我热爱读三毛无限美好无限忧伤的文字,特别爱听那首罗大佑和陈淑桦对唱的《滚滚红尘》:

  起初不经意的你,和少年不经世的我。红尘中的情缘,只因那生命匆匆不语的胶着。想是人世间的错,或前世流传的因果。终生的所有,也不惜换取刹那阴阳的交流。

  红尘逐浪翻云覆雨西风成年。后来,那一天到来了。我终于明白了爸爸的话:人必须善于遗忘,因为人总得活下去。

  为了活下去,我选择去国怀乡、放弃独特的姓名、故意的遗忘、拔掉智齿。

  把车停在高大的法国梧桐下。车熄火以后,我听见了茂密的悬铃木树冠上沙哑的鸟叫声。是乌鸦。虽然不是多么动听的嗓音,但从节奏上可以判断这只乌鸦今天心情不错。

  走进诊所,见到Doctor Lee。他看好似上刑场般神情严肃,就微笑着对我说:"别紧张,一会儿就好,一点都不疼。"

  注射了麻药,脖子都不会扭动了,但却没有麻木到口腔。Lee为难地说不能再加剂量了,再加就伤损脑袋瓜了。他小心翼翼地征询我的意见:"还拔吗?"

  思考了一分钟,我无奈地说:"拔吧,总是要拔的。不拔活不下去。"

  Lee说:"好的。一会儿就好。不会很疼。"

  一会儿过去了。智齿从我身体里移除。留下一个血肉翻飞的隐秘伤口。

  我没有吱啦哇啦乱叫。但真的很疼很疼。疼出了一滴眼泪。只怕我把从国内带来的所有芬必得都一口气吃完,也抵挡不住口腔里翻江倒海汹涌而来的疼痛。

  坐在Lee的办公室里间等待麻药的药力消失。我看着窗外法国梧桐,努力搜寻那只乌鸦栖在哪一根枝丫之上。

  一个穿白大褂戴口罩的男人走了进来,将一杯咖啡递到我手里。我向他点头致谢。在与他对视的瞬间,我发现他的眉眼长得英气动人,目光干净明澈。黑头发黄皮肤。看来是与我一样流落他乡的同胞。比较怪异的是他的白大褂下露出的是深色运动裤和白得耀眼的球鞋。以前未曾见过这样一个男助手。Lee是穿西装和皮鞋的,他的女助手是穿裙子和高跟鞋的。而我是穿运动鞋和球裤的。

  六年后再回到校园,首先和隆重拖沓的妆容、发式、衣裙、高跟鞋道别。每日扎一条低低的马尾巴,穿阔别已久的随意服装,洗尽铅华倍感轻松。只是眼睛里有一种滞重的东西褪不掉。这点别人也许不会留心,但我自己心里清楚。

  喝过咖啡,我觉得痛楚渐渐淡却,也差不多恢复了一切知觉,于是起身离开。

  "我想我OK了,先走了,麻烦你代我和Lee道别。"我用英文和白大褂说。

  谁知,他用中文回应了我:"好的。"

  略微有点什么不对劲的感觉。在异国我习惯于采用陌生的语言和陌生人交谈,即使和Lee我们也从来都说英文。用中文是昵近的表现,英文才够安全。我已经过了乐于呼朋唤友成群结队的年纪。该拥有的我已全部拥有过,该失去的我也已经尽数失去。何况,这是在人情疏淡各顾各的美国。

  我礼节性地微笑,淡淡对他说了句Thanks。

  他还是坚持说中文:"不用谢。我送你到门口。"

  白大褂把我送到门口,我正准备和他说Bye,他忽然对我说:"今天是冬至,建议你去吃顿饺子,这样不会冻着耳朵。"

  我笑了:"加州的天气不会给我挨冻的机会。"

  这次我说了中文。

  "Solano上有家开口笑饺子,味道很不错。"

  他摘下了口罩,对我露出好看的笑容。这是一张略带稚气的脸。也许是五官精致得有点过了头的缘故,脱不掉baby face的气息。我猜他顶多二十刚出头。十年前我或许会对这样的俊朗帅哥感兴趣,但现在则引不起任何震动。准确地说,现在,没有任何东西可以引起我的震动。

  我忍不住问了一句:"你怎么确定我一定懂中文?"

  他哈哈大笑了起来。那种调皮捣蛋什么都不怕的中学生才会有的笑,很有感染力的笑。

  我好奇地看着他。

  "因为,我给你送咖啡时听见你小声说:'真***疼'。"

  "哈哈——"我也大笑了起来。

  "好的,谢谢你,有机会,我一定会去吃开口笑的饺子。再见。"

  3

  忘记了是在哪里看到的句子:寂寞就抽烟。我在烟雾里迷醉我的思维。空气里升起的烟圈是我对爱情的体会。黑暗里熄灭的烟头是我对爱情的意冷心灰。如果有谁能让我不再沉迷,我就喊他一声万岁万万岁。

  我没有去吃开口笑,而是吃了一点家里储备的奥利奥饼干。迷恋奥利奥是我多年不变的习惯。但我隐约觉得,这里的奥利奥没有中国买到的好吃,尽管原产地是在美国。

  牙还微有点异样的感觉,不允许我多吃。我抽烟。抽Marlboro Light。然后把奥利奥分给Pizza。Pizza是我邻居Paul养的一只母狗,Paul还养了另一只叫做Arthur的母狗。我问Paul为什么养两只狗,他说Pizza是上任住户留下的,不忍心扔掉,Arthur是好朋友送的,不可以拒绝。Paul还说:"养狗不献多,因为狗围着你转对你忠心耿耿,越多越有帝王的感觉;养猫却是你在伺候它,那是具有自虐倾向的人才爱干的事情。"

  Arthur是一只品种优良的西伯利亚雪橇犬,非常漂亮。但是呆呆的,没有攻击性。大部分时间在酣睡,睡的时候有人走过身边它也觉察不出来,一定要敲敲它的脑袋才惊醒,实在笨的可以。Pizza则是一只血统混杂的短腿胖丝毛狗,丑丑的,但,非常非常的聪明。懂得察言观色,懂得欺软怕硬,懂得献媚讨好,懂得狗仗人势。

  我问Paul比较喜欢哪只狗,他说都喜欢,Arthur是情人,Pizza是老婆。

  我又问Rachel喜欢哪只狗,她没有直接回答,而是反问我:"一个聪明但难看的女人,和一个漂亮但愚钝的女人,你比较欣赏哪个?"

  听了Rachel的话,我决定去喜欢Pizza。虽然我心里比较喜欢傻乎乎的Arthur。

  Pizza爱吃奥利奥。自从我给它吃了许多奥利奥,它也开始格外地黏我。我渐渐地从心底里喜欢起Pizza了。这种喜欢很复杂,是掺和着厌恶感、堕落感的。瞅着Pizza那副讨好耍赖的贱样子,你就想踹它一脚,踹过了,它哼唧两声又黏过来了,仍是一副讨好耍赖的贱样。你觉得它根本配不起你的爱,只配得起你的鄙夷;但你若正好心情愉快,施舍给它一个好脸色,它就会高兴得好似闹了失心疯,而你自己就会生出一种居高临下的舒服感觉。尽管你觉着降低了身份,尽管是含着厌恶感、堕落感的。

  明白了这些以后我一方面无奈,一方面不甘心。我终于彻悟了我会被吴森甩掉的根本原因。可若让我重新选择,他跟我说拜拜的时候我还是会和他说OK。尽管是结束一场八年的爱情长跑,尽管很无奈。但我真的不甘心,真的不肯妥协。爱无须语言,两个人都应该具备足够的信心。相信对方是爱自己的,相信爱会对两个人都是一种提升,相信两个人可以天长地久一直走下去。若一方还不具备足够的信心,那是因为双方还没有培养出足够的默契。

  吴森说:"薏蔗,我们分手吧。我很累。我太累了。你总是一副冰清玉洁的样子,高高在上的样子,不食人间烟火的样子。你是个好姑娘,真的,关于这点我一辈子都不否认。但是,这样很累人你知道吗?我没有这个福分守着你,我要娶宁娜。她爱我这么多年,爱得那么热烈那么忠诚,她肯为我牺牲一切。是的,宁娜是个世俗的女子,但和她在一起我感到更轻松,我爱得更有把握。我只想过轻轻松松的日子。"

  我看了他好半天。我完全愣住了,说不出话。我看到他的样子真的很痛苦很疲惫。于是我的眼神一点一点暗淡下来。我也很痛,心痛,痛得说不出话。组后我咬着嘴唇简短地说了一句:"好吧,我们分手。"说完这句话后我发现我把我的嘴唇咬破了,骤然尝到自己的血液的味道。

  我承认很多时候我固执得要命,单调沉闷缺少变化,不似宁娜那样八面玲珑左右逢源,对一些事情怀有过高的期待和过分的坚持。可我天生就是这个样子就是这个样子了。

  应酬饭局时我总是表现得局促不安笨嘴拙舌,宁娜却可以一气喝下四瓶啤酒后依然神态自若谈笑风生。

  碰到爱动手动脚的猥琐客户我只会硬邦邦地请他自重,宁娜却可以巧妙**既不撕破脸皮又不让人占到便宜。

  面对犯了错的下属我总是尽力维护帮他们收拾残局,宁娜却可以将他们骂的狗血喷头趁机克扣工资或者干脆毫不留情让下属走人。

  吴森为拿下一个订单或申请一个贷款为难时,我只能在一旁陪着着急,宁娜却可以不动声色地拿到合同书然后轻描淡写地递到吴森面前。

  我天生就这个样子了:闷头闷脑不识时务。刻板生硬不解风情。宁为玉碎不为瓦全。

  宁娜曾咬牙切齿地对我说:"蘧薏蔗,你是个恣意妄为的家伙,我很奇怪你居然会健康地活到现在。但是我敢肯定你会受到惩罚的。肯定的。"

  嗯,她说对了,我受到惩罚了。相爱八年的男朋友不要我了。我应该怎么样?改变我自己?违背意愿去做那些做完后会让我自己恶心自己的事情?在商场上争夺拼杀在官场上蝇营狗苟?像宁娜那样对可以带来利益的人抛媚眼给不相干的人以冷眼?哭着喊着抓着吴森的衣角说求求你别离开我你要我做什么都可以?

  我做不到。人是应该有尊严地活着的。有一些原则是不可以放弃的。爱也不该是乞讨而来的。

  不是吗?——是吗?

  吴森,高大英俊的吴森,骑着破单车载我上课的吴森,在栀子树下温柔吻我的吴森,拉着我的手在深夜的马路上奔跑的吴森,送给我鲜艳玫瑰和精美钻戒的吴森。我们曾一起快乐地吃路边摊,互相辨认对方眼瞳的颜色;我曾以袜子为理由骂他,也曾由于味精挨过他的批评;他对我说姑娘等我挣到五百万我们就结婚,我说好的我们结了婚我就立即为你生一对双胞胎;我们曾一起谈论蓝色的往昔梦想和明媚的未来设计,谈论是不是只要紧紧拥抱就可以不让时光离我们远去。

  转眼,拥抱的身体分开了。时光流走泥沙俱下。吴森说:"我们分手吧。"尽管我是那样的不舍得那样的不情愿可我还是强作镇定地说:"好吧,我们分手。"我没有挽留他也没有挽留。一片沉默里,我听见了爱情被我杀死的声音。爱情被我们杀死的声音。

  《滚滚红尘》里怎么唱的来着?来易来去难去,数十载的人世游。分易分聚难聚,爱与恨的千古愁。

  ——不想了。想也没有用。

  抽烟。逗弄Pizza。看片子。看Rachel推荐的一部法国电影,中文名应该是译作《两小无猜》的。看之前Rachel对我说:"看的时候,不要分析,要流泪。"

  当真,看着看着,我的泪轻而易举地落了下来。

  电影里的两个人,一男一女。玩一个游戏。从两小无猜的童年一直玩到灰飞烟灭的生命终结。一个叫做"敢不敢"的游戏。敢不敢爱。敢不敢死。敢不敢地老天荒永不分离。

  CAP OU PAS CAP?

  还是想不起来是在哪里看到的句子:大家都在尝寂寞的滋味。关上屏幕就上床睡。可我怎么也无法入睡。因为烟熏得我眼好累。

  4

  一冬无雪。春假过后。新学期开始了。

  我们东亚系新聘请的一位华裔教师开设了一门特有意思的课:中国书法艺术。在国外,教师的薪水是与学生对他的课的反应直接挂钩的。如果听课人数少于五人,这门课会被取消;而课程结束后学生普遍表示不满或没有收获,这门课将会在下学期停开。若课程被取消,不仅经济受损,声誉也受到影响,这对教授们来说可是件极其没面子的事情,所以教授们开课都会相当谨慎。

  中国书法无疑略嫌偏了点。现在干什么都是打印,很少需要手写字的时候。书法和任何一个专业的关系都不大,真的是没什么用。留学生们大多都很忙碌,需要拿学分、争奖学金、打工,没几个人肯花宝贵的时间学没用的东西。

  出于一种对天真和个性的欣赏同情,出于害怕看到同胞下不了台的善心,我选了这门书法课。也好,我那手烂字还真该练一下了。

  第一次上书法课,进教室一看,果然不出我所料,人极少,也就五六个吧。一眼扫过去全是和我一样的中国学生。

  老师是个五十多岁的中年男子,非常的谦虚和敬业,有一种温柔敦厚的老一辈知识分子的气质。他看我们的眼神几乎是感激的。他为他仅有的几个学生准备好了狼毫毛笔、墨汁和白纸,一上课便发给了我们。墨汁是装在废旧的小药瓶里面的,白纸是废弃的回收纸,毛笔却是崭新的。看着这一切我忽然觉得这老师可爱极了。

  可爱的老师让我们先写一写自己的名字。

  我呆坐在自己的座位上,把毛笔尖在药瓶上蘸了又蘸,不知从哪里下手才好。本来字就差,偏偏还要写我那巨复杂的名字,我开始后悔选这门课了。

  正窘迫着,一张写有我名字的纸递到我眼前:"蘧薏蔗,是这样写吗?"

  我吃一惊,抬眼一看,竟然是Lee的诊所那个和我说中文的人。

  "怎么是你?"

  "鄙人有幸,和美女同校。"他又对我露出了他好看的笑容。

  "呵,幸会。"我也对他笑,算是领他的情。纵然我再较真,也没必要不识抬举地刻意纠正一个已经泛滥的称呼。

  我又感到奇怪了,他怎么会知道我的名字?且还能够把我复杂的名字写对?

  问他,他答:"我在偶然情况下见过你三次。三个罕见的小概率事件里都有你出现,我想,这该叫命定了。"

  "哦?三次吗?"

  "去拜访我十几年未见的舅舅,正好遇见你在他的诊所拔智齿。因为送室友落下的弓,在我本不会出席的圣诞节夜晚的Party短暂停留,正好看到你坐在钢琴前弹奏〈茉莉花〉。我的室友是那天表演二胡的那个人。给教学中心做义工,我负责整理学生信息,正好看到你的学籍卡。我看到了你的中文名字。我想这是个独一无二的好名字。你不觉得,这一切,很巧合吗?"

  他笑。笑得真的很好看。

  "嗯,好巧。"

  我的冷淡回应并没有让他的笑容凝固。他把我面前的纸拉过去,用毛笔龙飞凤舞地写下三个字,递到我面前,然后对我说"李远宸,这是我的中文名字。英文名是Owen。但我更希望你叫我李远宸。"

  他依然笑得很好看。

  我只好对他笑。礼节性的笑。出于友好,也出于自我防护。

  看到老师向我这边走过来,李远宸走开了。走开的时候看我的眼睛里,依然含有温暖的笑意。那种我许久没有看到的未经世事熏染的男孩子的含笑目光。

  我注意到他穿着一身干净的黑红两色调搭配的运动服,白色球鞋泛着新鲜光泽。

  再看看我自己,我穿着深蓝色运动服和卡其色帆布球鞋。忽然内觉得有点不好意思。好似谎报年龄般的心虚。在心底里,面对青春的脸孔,我有着不小的自卑。

  老师走到我的面前,看着我桌上的两张纸,赞赏地说:"嗯,字写得不错。"

  下课了。

  我收拾好东西步出教室。李远宸跟了上来。

  孩子气的脸。孩子气的心性。孩子气的行为。他说:"我想约你吃饭,可以吗?"

  我面无表情,回了一句:"为什么?"

  他吸一口气,吐出来后又笑了,说:"请漂亮女孩子吃饭,不需要原因。"

  我问他:"你属什么?"

  "嗯?"

  "生肖。"

  "属狗。"

  "你属狗,我属龙。这里没有漂亮的女孩子,只有漂亮的姐姐。"

  李远宸一时说不出话来。他果真还是个孩子。

  我趁机和他说了再见,不等他回答便转身走掉。

  走廊上很喧嚣。我却把自己的脚步声听得一清二楚。那样的决绝那样的不容置疑。好似存心要踩碎路面,踩出一丝丝罅隙一道道裂纹。

  5

  春天在眼底亭亭玉立的时候,我的身边出现了五个追求者。如果往前数十年,我会多少有一点自鸣得意,但我向你发誓现在却一点得意也不会有了。有的只是倍感无聊。我的见多识广帮助我把所有的追求者的心意都分析得十分透彻,轻易地就撕毁一切幻象。

  追求者之一是圣诞联谊会上认识的留学生会现任副主席Ben。当他向我作自我介绍,加重语气强调自己的学生会副主席头衔时,我就觉得我们不是一路人。至于他有多少真心或假意我就懒于多花心思去识别了。

  追求者之二是我都不记得名字的英国人。他身上的想要掩盖体味而喷上的过多香水欲盖弥彰。仅凭气息这一点我就把他pass掉了。何况,我明白猎奇心理在他那里总是占上风的。

  追求者之三是来自国内一所名牌大学的一位统计学博士在读生。他的追求方式平庸且循序渐进:快递公司送来的玫瑰花,托人转送的巧克力,悄悄夹在我书本里的音乐会门票。无论是金钱还是自尊的投资都不大。见好就进,见不好就退。于是,他在统计到第三次投入没有收益之后便停止投资了。

  追求者之四是公寓楼旁的中国餐馆的老板。一个在台湾长大的年过四十岁的离过一次婚的男人。他没有什么浪漫表白,只是罗列了双方的条件,试图向我证明我和他各有千秋各有所短,基本上实力相当门当户对。我在感到可笑的同时,还隐约感到一丝悲凉。

  春天是蠢蠢欲动的季节。仅此而已。

  追求者之五是李远宸,他稍稍有点特殊有点麻烦。他无疑比其他四个追求者要礼貌有节要英俊潇洒。而且他比他们都要年轻,所以要来得郑重其事。

  这个长着baby face的小男孩甚至还在上书法课时,用毛笔写满是溢美之词的肉麻兮兮的姑且可叫做情书的东西,然后用中学生爱用的传纸条方式叠好了传给我。

  第一次我读完了。读得意兴阑珊,本就无甚兴致,偏偏这孩子文笔还不怎么出色。看完了我面呈疲倦之色,不屑地就地撕掉。

  第二次接到字条我读都没读,直接撕掉。

  第三次我笑了。他把纸页的正反两面都用透明胶粘上了。想撕掉会非常困难。

  学习计算机的李远宸在爱情上是不怎么会算计的。但他很用心,毫无雕琢地赤诚和浪漫。我想他确实是真诚的。

  但,这又怎么样呢?

  年轻男孩的热烈追逐,最极致的,我已经亲身经历过了。我深信这世上再没有什么可以在我的内心掀起那样急遽而优美的波澜。可离开学校之后,年轻男孩变成了成年男子,他要事业他要男人的成就感,这个时候他最想要的是标志着成人世界成功的金钱。他渐渐发现,此前拼了命追到手的女朋友不过是个华而不实的花瓶而已。而所谓的爱情,不过是云烟过眼,虚无缥缈美在一时,过了便过了,犯不着当真和惦记。

  CAP OU PAS CAP?

  或许你敢,可我不敢。

  我已经被耗尽了。我已经无法再被什么人打动了。我已经在那么一个瞬间迅速地苍老了。

  所以啊,小男孩,你该把你的热情用在一个年龄和你相仿佛的女孩子身上。此时你对爱情的虔诚是真挚的,值得一颗同样一尘不染的真心来回馈。此时你的青春是奔放鲜亮的,理应由一个同样饱满明艳的青春来匹配。尽管沧海会变成桑田,尽管所有的山盟海誓最终会烟消云散,尽管你现在笃守的美学将来会被自己彻底推翻,但我还是愿意祝福你能在相信爱情的年华里遭遇爱情,在期待邂逅的那一刻里遇到怀有同样纯洁期待的她。

  我没有把这些话和小男孩说。我想即使说了也没用的,这些得等他到了我这个年龄他才会明白。我唯一能做的只是拒绝,回避,断了他的念头。

  李远宸被我打击得信心越来越小,但还是一如既往的执着。他仍会在书法课后跟上我,有点笨拙地重复那个邀请:"我能约你吃饭吗?"

  "对不起,我很忙。"

  "再忙也要吃饭啊。我们去Solano街上的中国餐馆吃开口笑饺子。我们可以坐在二楼靠窗的位置,那里可以看见店前生长的洁白的玉兰和淡粉色的桃花,现在正是花朵半开半谢最美最迷人的时候。"

  "你有闲情为流水落花发愁,而我却是会为帐单发牢骚。"

  "我请你,不用你付帐。"

  我看着眼前的年轻男孩努力做出绅士的样子,感到有点好笑。于是故意拿出轻慢的语调问他:"你很有钱吗?"

  他问:"要有多少钱才算有钱呢?"

  我随口说道:"至少,一百万吧。美元。"

  小男孩微微有点脸红。真可爱。我竟被他的脸红给感动了。呵,即使是年轻的吴森,我也没见过他的脸红,脸红的人是我自己。吴森年轻时是那种恬不知耻几近霸道追求者。年轻时的我,也不会拿这种戳人痛处的问题来为难他。而我曾经的羞赧已换成淡漠,紧张已化为无谓,颊上的红霞变为冰霜。

  小男孩沉默了一会儿。然后,他鼓起勇气看着我的眼睛说:"等我挣到一百万美元的那一天,我就向你求婚。"

  我这次是笑出声来了。我笑是因为觉得这孩子很可爱。但我不能让他看穿。我要让他觉得我是在嘲笑他,嘲笑他幼稚。

  "等你挣到一百万的时候,你才有资格请我吃饭。再见。"

  我又一次头也不回地走掉了。

  我一边听着自己决绝的脚步声一边听着自己心里的声音说:"抱歉,小男孩。"

  6

  四月的时候我开始忙着提交攻读博士学位的申请。我还是想继续学我的比较文学,但这回我想换一个城市,换一个四季分明的尤其是冬天一定要落下大片雪花的城市。

  在国内读大学的时候,我学的是生物。我一点有不喜欢我的专业。特别痛恨的是做实验,老师要求我们亲手杀掉鸡鸭解剖小白鼠,我每次都是动物没杀死却把自己吓了个半死,所以我的实验报告常常是全班最低的分数,总体成绩也一直不怎么样。后来出国的时候,我毫不犹豫地否定了生物专业,而选择了相对来说不怎么需要基础自己又很喜欢的比较文学。而且,我出国不是为了"深造"不是为了文凭,而是为了走远一点,以及,再次回到校园。

  也就是在四月里,我有了一个新习惯:不走电梯走楼梯。因为我在复活节当日经历了一场惊心动魄的电梯事故。

  年轻的时候,日复一日平淡如水的日子过得我颇有点不耐烦。我常常会怀有一种戏剧性期待,暗自企盼能有一场突如其来的巨大灾难降临在我头上。天灾、人祸、战争、重病什么的,让我在生死的边缘走一遭,让我搞明白自己内心真正想要的是什么。然后,要么带着彻悟后的通透感含笑死去;要么存活下来,满腔热情地去做自己最想做的那件事情。

  但其实我们大多数人每一天的生活都是波澜不惊的,所以刊登新闻的报纸每天只有那么大。我们也只能每天浑浑噩噩跌跌撞撞追求一些似是而非的东西,少数时候活得带劲大多数时候则索然无味。

  终于,有了这么一个机缘,让我濒临死亡。尽管只是一个小到不足以成为新闻的电梯事故,但在那个离死亡最近的时刻,我看到了自己最看重的东西。

  我住在九层。那日公寓楼走廊空荡荡的,进入电梯,也只有我一个人。我准备上街去买一些巧克力制成的复活节小兔和彩蛋。电梯下到一半的时候,忽然停住了,电梯里的灯也灭了。我很紧张,正准备按紧急键时,电梯猛然往下一掉,我重重地跌倒在地,脑袋一炸,短暂而剧烈的疼痛之后,我就晕了过去。

  到现在我都无法描述当时究竟发生了些什么,意识是怎么消失的又是怎么恢复的。我只知道,我躺在黑暗的电梯里,丧失了知觉,但我敢肯定,当时,我的脑海里清晰地浮现出一个个不连贯的场景:

  读小学时的我穿着花棉袄,站在学校门口的转糖摊上目不转睛地观看。

  初中时我参加1500米跑。我是那样的累,急促地喘着气,环形跑道怎么也望不到尽头。

  高中的宿舍里,睡我对铺的阿紫横躺在床上随意翻看《南方周末》。

  刚刚经历初吻的小表妹转悠着她的黑眼珠对我说:"吻的感觉,就是一种类似口腔溃疡的感觉。"

  大学课堂上,英语老师拿着花名册一个一个地叫出名字。叫一个名便扶一把眼镜,仔细确定一下答到的人坐在哪里,有没有重复应答。

  夜幕下的宿舍楼前,我着急地对搂着我的吴森说要锁门了,快放我走;他则是谐谑的笑容,无所谓的语气:"姑娘,管他呢?"

  我家楼下的超市堆满奥利奥的货架,标价牌上写着4.80元。

  我常常去的那家租书亭内,手脚麻利的老板娘正埋头迅速地做着记录。

  外婆坐在椅子上,腿上搁着针线筐,她眯起眼睛全神贯注地把线穿过针孔。

  瘦削的调琴师尽职地为我的钢琴调准每一个音,他修长的手指满是油污,却依然有一种动人的美感。

  厨房里,爸爸剥完了一个松花皮蛋,迈开长腿移动一步,伸手将蛋壳扔进***篓。

  妈妈新烫了头,对着镜子得意地自我欣赏。她穿着红色开襟羊毛衫,鬈发蓬松有光泽,十分好看。

  天忽然落雨,没带伞的我在雨里狼狈地奔跑,泥水溅在我的牛仔裤和鞋子上。

  电影《霸王别姬》的结尾处,老掉了的段小楼和程蝶衣穿着戏服在空空的舞台上演出。

  Pizza翻转身躺在我脚边的地板上耍赖皮,表示它不肯离开。一旁是Rachel坐在沙发上吃哈根达斯。

  我在洗衣房与拿着棕色条绒外套的Paul迎面相遇。

  Lee的诊所门口那棵高大的法国梧桐树上传出乌鸦沙哑愉快的叫声。

  圣诞联欢会上,一个在国内小有名气的诗人感情充沛地朗诵他的新诗:"出于爱和同情,请叫我诗人哲学家……"

  李远宸将写有我复杂名字的纸页递到我的眼前。

  ……

  忽然一下,我苏醒了。头剧疼却异常清醒。不知是哪来的力量支撑着我站起身,也不知是哪来的力量让我用仅有指甲和手指撬开了电梯的门。电梯掉在了三楼的半中腰,我奋力爬了上去。

  我看着天花板,回想起刚才晕厥时的奇异感受。在那个大约应该叫做"回光返照"的时刻,我的脑海里重现的居然不是那些大开大阖的悲喜沉浮,而是一些个平常小事,琐细得平日里我根本不会想起的小事。

  原来,构成生命的内核和基础的只是些司空见惯人之常情的经历。原来,在生命行将结束的时候,占据我意识的只是一些平静简单的事物。原来,藏在我内心深处的那些可以确定我真实活过的证据,仅仅只是转糖、跑步、花名册、标价牌、泥点、针线、蛋壳、鬈发、外套、树上的乌鸦、只言片语、来来往往的人。

  我忽然笑了起来。忽然觉得前所未有的轻松。忽然领悟,生命本是一件简单快乐的美好事情。真正让生命变得血肉丰满的正是那一件件小事情。人不过是在一个又一个的细节间跳跃前行,值得珍惜的正是这一个又一个被我忽略乃至轻蔑的细节。细节便是当下,当下便是今生。

  我也忽然意识到我活得太严肃了。严肃到矫情,自己给自己搞出了那么多的痛苦那么多的沧桑。所谓背叛、眼泪、沉疴、抛弃、错愕、悲哀都太过盛大和隆重,坚硬却不够饱满,铭心刻骨却多少有点虚张声势。它们统统都应该从我的生命里剔除,它们完全可以也完全应该被新的细节新的事件覆盖。——姑娘,管他呢?——没有什么值得耿耿于怀,人值得都能够抛开一切轻装上阵。

  我真的在笑,真的轻松了。我感到我需要给我认识的每一个人打电话,大声告诉他们生活多么美好,他们感到莫名其妙的时候再用更大的声音告诉他们我爱他们。我甚至想拨一个电话给吴森,在不说别的就追忆一下当年他疯狂逃课的光荣事迹;也想拨一个电话给宁娜,建议她别把眉毛修得那么细,绝对真诚绝无半点挑衅;还想打个电话给李远宸,对他说小男孩你很可爱真的其实我挺喜欢你的。

  不过最后我没有打任何一个电话。因为有些事情无须拘于形式。重要的是实质上一切已全面更新大为不同。

  从那以后我不再走进电梯,只看一眼正在开启或者合上的厚厚的电梯门便匆匆走过。不乘电梯并非出于恐惧。而是我想要保存我洞悉生死奥秘的现场,以及现场那一片无边无际的黑暗中的澄明。

  7

  快要离开加州了,我决定独自去一次Solano街,寻找一家卖开口笑的饺子馆。我不费力气地找到了它,因为它的名字叫做"薏蔗"。

  说是饺子馆,其实是颇具规模装修豪华的一家中国餐馆。炒菜、火锅、烤鸭、中式茶点什么都卖,但最具特色的是开口笑饺子。

  我从来不爱吃饺子,不过既然来到这里,就吃特色的东西吧。点了半份素三鲜馅、半份猪肉白菜馅饺子,要了一个乌鸡清汤锅底。本想要些酒,想想又作罢了,一个人喝酒最容易醉。于是点了一壶普洱茶。我坐在二楼靠窗的位置上,看窗外的景色。玉兰和桃花都已经落败,枝头虽没有了团簇的繁复花朵,散落的白色和粉红色花瓣却是凄美而绝俗的,一地的美丽。这两种话在加州都是极少见到的,大约是店主自己种植的。我忽然十分懊恼自己来迟了,错过了花期。

  上菜的服务员小姐很苗条,暖红色起金边的丝绸旗袍显出她的姣好身段。很高兴看到她身上并不昂贵的旗袍并非粗糙无形的那种,而是平整服帖玲珑有致,甚至可以称得上是漂亮的。她微笑着告诉我,饺子的两边留有开口,但下到锅里煮好后,开口就会自动合上。

  听起来很奇妙的样子。

  盛装饺子的是一个瓷质细腻的白色椭圆盘,躺在里面的饺子们鼓着圆滚滚的肚子,很可爱,侧面的开口看起来真像在笑。

  我试了一个,呵呵,果真如此,饺子煮好了就严丝合缝地闭上口。将亮晶晶的饺子吃进口中,笑容便传递到我的嘴角。李远宸说得对,味道果真不错。

  两种馅的饺子各下了几个到锅里。等待着它们的笑口合上。

  这时,有一个穿一身黑色西装的英俊男人坐到了我的对面。是李远宸。

  看着李远宸西装笔挺的沉稳模样,我有点不习惯。他好像忽然长大了一大截。Baby face的气息在黑色的围拢下荡然无存。我第一次发觉他的轮廓线条分明,坚毅冷峻。他两手合握抵住下巴,双肘支在干净的桌布上,看我的眼睛里温柔含笑。

  我们都在笑。

  我率先说话:"干吗穿这么隆重?人五人六的,相亲?"

  他笑开了些,露出两排洁白整齐的牙齿,脸上的孩子气也回来了些。他应道:"不穿得人模狗样的就镇不住员工。"

  "小伙子,你的家产有一百万了吗?"

  "如果你允许我作弊的话,我想我可以算作是有了一百万。"

  "什么叫作弊?"

  "嗯,一百万不是我挣到的,是继承来的。但是,在我接手以后,我让它到达了二百万。"

  "也是在你接手以后,这里才被更名作'薏蔗'的,对吗?"

  "是的。因为我觉得这是《新华字典》里最好看的两个字。"

  "你真可爱。"

  ——我终于赞扬了他一回。笑着赞扬的。他知道我的笑不是嘲笑,而是发自心底的快乐。

  我接着对他说:"传承给你这家餐馆的长辈,也许更青睐'兴旺''隆盛'之类的店名。"

  "不,我父亲也认可这个店名。我告诉他,这是我喜欢的女孩子的名字。"

  他还是喊我女孩子。就像我在心里叫他小男孩一样。女孩子,多么美妙的一个称呼。喜欢,又是多么生气勃勃的一个及物动词。但这些我都已经承受不起,这些对我来说都是遥远到不可触及的幸福。小男孩,你喜欢我什么呢?因为看见了我眼角的泪痕?因为看见了我演奏钢琴曲的姿势还算优雅?因为看见了我学籍卡上贴的那张十九岁时的照片?因为我运动服和平底球鞋的装扮让你产生了错觉?因为我持续的拒绝反而增进了你固执的坚持?

  CAP OU PAS CAP?

  我多想说,CAP,我敢。可是,我已经不再处于那个一往无前的年龄了。

  我忽然感到伤心。不为别的,只为我明亮的青春已然流逝而感到伤心。我多么希望我还是一个一片空白的十七八岁的女孩子。

  短暂的闪神之后,我笑着问他:"你父亲知道你喜欢一个大你六岁的姐姐吗?"

  "嗯,我没有告诉他我喜欢的人的年龄。不是避讳,而是我觉得这不重要。年龄的更迭是物理变化,而爱情的发生是化学变化。"

  我在心里纠正他:年龄怎么会不重要呢?傻小孩,青春多么可贵啊,而占有一个人的青春又是多么美好的事啊。你怎么连这个都不懂呢?

  但我嘴上只是漫不经心地问他:"物理?化学?这又有什么不同呢?"

  "我知道你本科是学生物的,你应该具备理科的基本知识。物理变化是不改变事物性质的,作用力再强事物都是独立的;化学变化却是二者相互作用之后,二者的性质都会发生改变,甚至会融为一体。不好意思,我看了你学籍卡上的资料,并且记住了。你可以鄙视我的偷窥行为。"

  "我第一次发现你的口才这么好。"

  "那是因为以前我们没有这样的机会,心平气和地长时间对坐聊天。你总是撇下一句冷冰冰的话便转身离开了。"

  "呵呵,你有没有生气呢?"

  "没有,从来没有。呵,事实上我觉得你冷冰冰说话的样子很好看。"

  他开始恭维我了。我淡淡一笑。

  "我还偷窥了你的生日。下个月27号。允许我到时候送份礼物给你吗?"

  "我这个年龄的人,常常会忘记自己的生日。"

  "但我不会忘记的。我会把你的生日当成一个最重要的节日来过。"

  他挂上了认真严肃的表情,孩子气又翻了上来。我的心在笑,笑他的孩子气。我转移话题:"你养宠物吗?"

  "嗯,有一只猫,叫小P。"

  "公猫母猫?"

  "母猫。"

  "那它对你给它起的名字一定不满意。"

  "呵呵,怪不得我经常唤不回它。"

  "我的邻居说养猫是有自虐倾向的人才会喜欢做的事情。因为猫不像狗那么忠心那么会讨好人,不会看门而只会捣乱。"

  "很有意思的说法,或许吧,猫像女人一样,很神秘,叫我捉摸不透。但我喜欢猫,也喜欢女人。"

  "女人和朋友,哪个对你更重要?"

  他调皮地一笑,答道:"为朋友我两肋插刀,为女人我插朋友两刀!"

  "哈哈!"

  我笑得很大声。他也是。无挂无碍的明澈笑容。真是可爱的小男孩啊。

  开口笑饺子被遗忘了,饺子皮粘在了白瓷盘底,肚子也瘪了下去,笑容却依然分明可辩。普洱茶香和乌鸡汤的淡香糅合在一起,萦绕在我们的呼吸之间。我和小男孩一直随意地说着笑着,好似相知多年的老朋友,又像是互相猜测心思的恋人,还有点像亲密无间的同胞姐弟。说是兄妹,也是可以的。

  窗外的霞光渐渐褪去,风密集了起来。

  结帐的时候李远宸不肯让我付款,他说是你自己说过的,有了一百万的时候可以请你吃饭。我笑了笑,说:"呵,那么好吧,谢谢。"

  他送我到车前,为我打开车门,看着我坐上车座,看着我点燃一根Marlboro Light。隔着烟雾,我看见风吹动了他的衣袂,他翻出的白色衣领,他额前的头发。我心想,真是玉树临风呢。想着,我便笑了。他也面带微笑。

  我们互相看着对方的笑容默然无语。

  他说:"薏蔗,再见。"

  我没有回答,只微微扬了一下左手臂。微弱的力量把手指间燃着的香烟的灰烬带出了窗外,似乎有一些颗粒沾到了他的衣服上。我又对他笑了一下,便把手收回到方向盘上,转动半圈,车开动了。绝尘而去。

  再见,小男孩。

  我在心里轻轻地说。

  8

  十月的Boston冷空气四处游荡。天空时不时会降落一场来势不小的雨,淋透城市的角角落落。我时常穿着湿鞋子进出于波士顿大大小小的博物馆和美术馆,狼狈不堪却心情飞扬。没有Rachel推荐电影和Pizza围绕讨好的日子里,我喜欢用欣赏古老瑰奇的艺术珍品来愉悦自己。

  在可贵的晴朗天气里,我会高兴地穿上那件搁置了两年的心爱风衣,把自己的脸藏在高高竖起的衣领后面,只露出观望外面世界的眼眸。在阳光洗礼的植物园和弗兰克林公园散步是我乐此不疲的室外活动。

  我的新室友是个可爱至极的二十岁的川籍女孩。她要求我喊她的英文名Melanie,她笑嘻嘻地说也可以喊中文音译"卖了你"。她姓傅,老外问她怎么拼时她也会笑嘻嘻地说,f,u,*** u的简称。她保留了国内带过来的看日韩剧的爱好,她说看这些弱智的东西可以增加对生活的热爱。Melanie是那种表面上大大咧咧但内心脆弱善良的女孩子。我想,也许再长大一些的时候,她会真正坚强起来的。

  最多的时间还是交给了校内图书馆。看各种深奥的专业书籍,阅读诡异冷僻的小说。偶尔也会翻一翻八卦得厉害的杂志算作消遣。听Melanie的话,别那么深刻,看点弱智的东西,以增加对生活的热爱。眼睛累了的时候,我就会看向窗外稍作休息。橡树、常青树这类耐寒树木在这个城市是最普遍的。耐寒的树木们高大挺直,很好。但,多少有点枯燥,教人不禁想念乱花渐欲迷人眼的胜景。

  月末,我决心度过一个简单的生日。二十八岁的生日。我这个年龄的人,是不会兴师动众地过生日的。早起的时候看着镜子里的自己,微笑一下,心里悄悄说句生日快乐,便一如既往地背上大书包穿上帆布球鞋上学去。

  放学回公寓的路上经过面包房,买了一小块长得很好看的水果生日蛋糕。不打算吃掉,看着它躺在小盒子里就很快乐了。提着漂亮的小盒子走在路上感到异常满足。这便算是宠爱了自己。我相信,这将会是我在生命终结的时候依然铭记的一个细节。

  晚上回到家中,我听到Rachel给我的电话留言,她说:"亲爱的Effie,我的房间里堆着一百一十六件来自不同国家和地区的邮包和书信,全都是在最近三日收到的,全都是给你的。你快回来取走它们吧。我想也许你需要一个搬家公司来帮忙。还有啊,今天是你的生日吧?Happy Birthday!"

  咦?怎么回事情?

  赶紧给Rachel打电话,她说:"你是不是发布了什么征婚启事?或者你刚刚当选联合国亲善大使?要不然怎么会有这么多人给你邮寄信件和礼物。"

  我一头雾水,问:"都有哪些国家哪些人给我写信?"

  "嗯,加州的最多,还有不少来自国内的,还有德国的Alex,新西兰的Vincent,土库曼斯坦的Charles,莫桑比克的William,瑞士的Betty……"

  "天啊,这都是哪里来的一些人!我全不认识!你帮我拆开看看,告诉我他们都写了些什么。"

  我叫起来,感到奇怪极了,一点也猜不透发生了什么事情。

  "嗯,那我拆了哦……这是一张来自日本的卡片,上面写的是,蘧薏蔗小姐,生日快乐,祝你幸福安康。我的大学同学李远宸要求我为他爱的人祝福,我乐意为之。他还要求我用日文写下一行字,让你猜测它们的意思。我可以提示一下,翻译为中文是三个字,一个主谓宾齐全的句子。嗯,然后是一短行日文。呵呵。Effie,我猜是'我爱你'!"

  "再看看这个……这个包裹里是一盒巧克力,来自德州,附有一张小卡片:Happy Birthday,蘧薏蔗小姐。我想我的堂弟是爱上你了。我向你发誓他是个不错的小伙子。愿你们幸福。署名是李思雅。"

  "噢!太浪漫了!薏爰你幸福得令我嫉妒!呵呵!"

  "这是一张来自加州的卡片,一个叫做Bill的人写的,呵呵,他用歪歪扭扭的中文写了'蘧薏蔗生日快乐'几个字。然后他用英文写的是,抱歉,小姐,您看到的也许是世界上写得最糟糕的中文字。但这些文字无比真挚,它来自我的内心,更来自我的朋友Owen Lee。"

  "这个是来自北京的,是一张叫做《我最中意的下雪天》的CD。盒面写的是,蘧美女好,蘧美女辛苦了,蘧美女生日快乐!署名是李远宸高中时的铁哥们儿,亮子。嗯……背面还有字。PS:姓李的小子有一回打游戏机借了我五块钱至今没还,如果你嫁给了他,好心的嫂子,能否把旧账给结了?哈!"

  "哈哈,我笑坏了,太可爱了。这个是你那位李远宸的表哥寄来的,是一张百日留念的黑白照片!一个在床上爬的胖小孩,什么都没穿!照片的背面写的是:亲爱的蘧薏蔗小姐,奉上我的傻表弟最帅时候的照片,博你一笑。祝你生日快乐。呵呵!"

  ……

  哦,我的小男孩。他真的记住了我的生日。而且,竟还让他散在世界各地的亲朋好友一起给我邮寄卡片和礼物,送来生日祝福。我觉得我的心被幸福和感动漾满了。天地在我的眼里重新排列,我的灵魂飘然轻举,谁只要稍微用一点力气拉一把我的头发,我想我一定可以双脚脱离地面高高地飞起来。

  "嗨,嗨,男主角出现了。一封信,很厚。我看看……啊,是用毛笔写的'求婚书'。他的字很漂亮啊。呵呵,听好了:

  我向你求婚。做好被你嘲笑文笔简陋的准备,做好我被人当作疯子的准备,做好我用十二万分的真心写成的信笺被你撕成碎片、弃于风中的准备。

  我向你求婚。我神情严肃,有点紧张有点语无伦次。我梦想中的未来因为有你而无比完美,幸福被我含在嘴边犹豫不决,我不知道应该先说出哪一个才好。

  我向你求婚。因为我想在春天里亲手为你种植一棵樱桃树,然后等待它在夏天里长出嫣红小巧的果实;想在秋天里和你一起看银杏树叶落满我们的院子,也想在冬天里戴上你编织的温暖围巾抵挡风雪。

  我向你求婚。因为我想要让我的胃口习惯你做的饭菜。我乐意为你打杂,也乐意在切菜的时候加快频率只为获得你的赞扬。若都不肯洗碗了我们不必吵架,玩一盘飞行棋或者拖拉机来公平决定。我保证我会在大多数时候故意输给你又不让你发现。

  我向你求婚。因为我想做你的保镖,做你的搬运工,做你的电脑维修工,做商场里跟在你身后的自动提款机,做你生气时的出气筒,做你不高兴时的专职滑稽演员。你需要做的,只是为我挑选好明天上班穿哪一身西服,搭配哪一种颜色的领带。

  我向你求婚。我承认我会有点小私心,会想在什么时候抒发一下所谓的英雄主义。我想为你驱走厨房里令你害怕的蟑螂,以及蜘蛛;在你被老鼠吓得尖叫跳起时给你一个抚慰的怀抱,我会放轻声音说:别怕,有我呢。

  我向你求婚。因为我想在异乡的旅途中有一个可以思念的名字。闪闪发光的名字。我会为这个名字的主人认真挑选香水和丝巾。会在走出喧嚣而沉默的机场以后,在第一个打出的电话里喊出这个名字:亲爱的,我回来了。

  我向你求婚。我会关爱你的家人,会像歌里唱的那样,帮你的爸爸戒烟,陪你母亲打八圈,帮兄弟姐妹买早点。还会善待你的每一位朋友,哪怕是那个曾经追逐过你的我的情敌,让那个嫉妒的人也不得不承认我们是天作之合。

  我向你求婚。因为我想要有一个很清澈眼神的婴儿。我们一起看着孩子长大,看他露出第一个甜美笑容,到看到他牵手他的毕生最爱,直看到他把他的婴儿送到我的怀中。我们的爱和生命在延续,我们以一种顽强的形式抗拒了无情的死亡。

  我向你求婚。是的我去询问了我的父亲我还去偷瞄了别人的情书,因为我怕我的智慧不够我怕我会遗漏任何你本应得到的幸福。你要知道,我的心愿是给你所有,全部,一切。

  我向你求婚。我把我天真的打算冒险告诉每一个我认识的人。因为我认为幸福是能藏在心底里散发幽香的也是能拿到太阳下闪烁光辉的,我希望所有的人见证我们的幸福,我还希望得到所有人送给我们的祝愿。

  我向你求婚。若我献出童年的奖状和心爱玩具,少年时的日记和木吉他,成年后积累的银行卡和棋牌秘诀,全部加在一起,还是那样单薄,那,加上我 全部的真诚和一生的梦想,够不够呢?

  我向你求婚。求婚书已经写好。已经投进了邮箱。已经被邮差送到了你的手中。已经展开在你的眼前。你可以把我的求婚书看作是风吹来的祈祷文,看作是前世的因果今生的轮回,看作是来世相逢一笑不肯相忘的证据。

  我向你求婚。因为我爱你。我向你求婚,如果你笑了,那么我也笑;如果你认真,那么我感激;如果你犹疑,那么我等待;如果你应允,那么太好了我们举行婚礼;如果你离去,那么我忘记

  Rachel念完了。她沉默,不说话。

  我在电话的这端沉默,不说话。任凭我的眼泪止不住地奔涌而出。

  小男孩,我哭了,那么你呢?

  CAP OU PAS CAP?

  远宸,我说CAP,那么你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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