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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孩拒搭讪被打死。官媒态度心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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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5-30 20:08:5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5月28日,招远市“麦当劳”店内一女孩因口角被六人打伤致死。另据@财经网 :凶手携三子女行凶,儿子未满14岁,警方赶到现场,将仍在实施殴打的河北籍犯罪嫌疑人张某某(男)、其长女张某、次女张某、儿子张某、河北籍张某某(女)、山东籍吕某某(女)当场抓获。


官媒 招远市公安局:
5月28日21时许,张某等六人在招远市“麦当劳”快餐店内与同在该店就餐的吴某发生口角,张某等六人对吴某进行殴打,致吴某受伤,后经抢救无效死亡。案发后,招远市公安局出警民警快速反应,将张某等六人抓捕到案,经初步审查,张某等六人对殴打吴某的犯罪行为供认不讳。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侦查当中。



事件当事群众口述却完全相反



因口角引发都斗殴,有助于轻量刑,明明是调戏人家,不成恼羞成怒打死,官煤的口径都是往轻刑上靠。这么快就出结果?


很多网上键盘专家说为什么没人阻止这种白痴话。为什么没有见义勇为者,因为以前很多见义勇为的都在以各种罪名在坐牢,这就是所谓“和谐社会”理由就是防卫过当,或者自己也套上个过失杀人。
在一个正当防卫都能认定为互殴的和谐社会,还指望见义勇为?以后碰上无故寻衅的只有两条路,不还手被打死,还手被坐牢,社会倒退看来不能以十年计数了。



另外你觉得这6个人会听劝吗?你拉住他们,他们就会住手吗?你跟当年在南京大屠杀的鬼子说放下屠刀他会听吗?道理只能是一定层次和对方差不多也在那个层次的人才能沟通。
和他对打的话,不把他们打残,打死,他们会自己撤退吗?
结果呢?就是斗殴,或者过当伤人或致人死亡,以现在的和谐社会的处理先例,这种头没法出吧。


不带把枪阻止的话 就不止受害者一条命了 有枪可以吓住他们。如果拿把刀去,你不一定能拼的过,万一把人搞伤了,可能还要吃官司赔钱。


一伙人在大庭广众下施暴,想到的是他们一定有后台,去报警肯定完蛋,这才是这个社会最可怕的地方。女孩儿死了,是不是发生口角就只有单方说了算。女孩儿死了,到底是当场被打死还是被打伤,就看医生和警察的良心了。真相我并不知道,因为我没在现场。我只知道:如果说谎,女孩儿是不会放过你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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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5-30 21:31:14 | 显示全部楼层
不管什么原因,都极其恶劣 严惩凶手

中国现在的法律出发点,是不是很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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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5-31 09:16:19 | 显示全部楼层


这里关系到三个问题。第一,法律责任问题。第二,社会道德素质问题。第三,媒体和社会问题。

从法律的角度看,这应该是误杀的案例。一帮流氓家族打一个女人的时候导致被害人的死亡的误杀。在洋人社会,这是酒吧里外常常发生的现象。麦当劳里发生这种打斗倒是很少。那帮流氓家族个个都得面对7-15年的坐牢。应该不属于蓄意谋杀。可能不需要面对枪毙。当然,都得面对补偿死亡导致的损失。

从道德的角度看,这是典型的文革的翻版。当时到处都是一群流氓打斗老师和校长和反革命的场面。几千万人都那样被革命群众或流氓群打残或打死了。虽然文革已经过去了几十年,文革的余毒,文革的基因和幽灵还在这个国土上阴魂不散。可能跟文革的流氓群的后裔有关。这个只能需要几代的教养和教化才能解决。

中国的媒体报道法律案件的时候,还是没有摆脱“大字报文化时代”或文革时代的余毒。法庭宣判案件以前媒体不应该参加任何评论。只报道发生的事情就行。对案件的宣判和评论都是属于法庭。法庭宣判以前其他人无权评论法律的责任问题。不然都得面对无视法律的指控。这才是法治国家。个个都一句两句评论,那都是无法无天的文革时代。

公安局只是抓人的工具。没权评论谁是谁非。这些都属于法庭的权利。公安局不应该说三道四案件的过程。只能在法庭里的证人可以说。法律上应该禁止公安局的乱说。不然都得面对法律制裁。

从无法无天的乱七八糟的流氓文化的文革到文明的法治国家的路程是艰难的。都需要起码几代的时间和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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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5-31 09:52:24 | 显示全部楼层
midas 发表于 2014-5-31 09:16
这里关系到三个问题。第一,法律责任问题。第二,社会道德素质问题。第三,媒体和社会问题。

从法律 ...

不太懂法律,但是我觉得误杀应该是那种两人口角,一时热血上头,冲动之下拿起到或者其他东西一两下把对方杀死。这种一堆人对没有还手的人用钢棍打,而且钢棍都打断了,时间应该不短。这中间过程应该不知是冲动或者误杀了吧。主观上应该有要打死的想法了。请老师指正。
王沪宁的关于文革文章提到 “一方面是缺乏行政诉讼系统,对政治机构侵犯公民权利和人身自由的行为无处申诉”。就现在中国也有很多被行政机构侵犯权利的的不到申诉。例如双规这种凌驾于宪法的东西还证明我们政改还没有实质进展,党政没分开,党凌驾于国家和法律。那么文革就不是不可能发生。http://news.ifeng.com/history/sh ... 10/18139449_0.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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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5-31 09:54:09 | 显示全部楼层
百度贴吧招远吧,截至昨天深夜的时候,大概最早说到这个事的帖子在5月28号21点43分,一个看到麦当劳的警车的帖子,在80多页,现在在160多页。

按照比较早的一个说法,可能是一个叫“全能教”的教派组织,父母带着儿女出来训练发展会员的技巧啊心理素质之类的。也就是说很可能是入了邪教的人干出来的疯狂举动。据称打人者其中一人在喊:“魔鬼,魔鬼”。

至于当时在场的其他人,其实也很快就拨打报警电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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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5-31 10:28:12 | 显示全部楼层
Leslie 发表于 2014-5-31 09:52
不太懂法律,但是我觉得误杀应该是那种两人口角,一时热血上头,冲动之下拿起到或者其他东西一两下把对方 ...


谋杀和误杀都是死了人。假如那帮流氓家族为了杀人进入了麦当劳的话,那就是谋杀。为了吃洋垃圾食品进入了麦当劳,然后发生了口角以后发生群殴,导致死人的话,那应该是误杀。用了椅子或棍子都不是决定蓄意谋杀或误杀的试金石。那帮流氓可以是不需要武器的一拳可以打死人的武林高手。当然,中国的全民媒体的加盐加醋是会持续的。洋人讲的“Trial by media"。文革是”Trial by the media and the mob"。所以,对被害者,对流氓家族,对社会要公正的交代的话,都得等法庭听取证人的说法,然后的判决。媒体和群众应该都稍安勿躁。当然,法庭不一定每次都正确。不过,那还是可以避免法国革命式或文革式暴徒的审判的唯一的法治的途径。

王子犯法庶民同罪是我们的先人的几千年的说法。即帝王和大王都是在法律面前平等的意思。即法治社会的意思。国民党也好,共产党也好,都高举了国家至上,执政党至上的口号,都高高在法律之上。这是欧洲的国家至上主义的余毒。当然,绝大多数国家和政府都收买法官和法庭的。包括美国。一个社会和国家要稳定发展下去的话,最主要的基础之一就是法治社会。不然很难持续稳定发展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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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5-31 11:55:38 | 显示全部楼层

转贴

首先,向受害者以及受害者的家属表示慰问与同情,
另外,强烈谴责施暴者的恶劣行径。
很多人说起,这是什么谋杀什么杀之类的,
但是从法律意义上来说,杀人罪分故意杀人与过失杀人这两大种,
至于那个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罪,则是徘徊在上述两种罪之间,
从这个案件上看,凶手是直接以暴力手段且多人参与对受害者的殴打,
且有凶器,他们都是成年人,知道多人殴打的结果是什么,
并且在被害人倒地无力还手的时候仍持续殴打,这是典型的故意杀人罪,
应以故意杀人罪论处,这是板上钉钉的事,不容妥协和商榷,
但实际上,这个案件是故意杀人罪,但这个事件本身,不过分的说,
应该定性为恐怖袭击。
这个事件本身的性质以及行为,完全符合恐怖袭击的定义,
只需要确定一点:这些凶手,是否所谓的某某教。
这些人,丝毫没有犯罪感,是极端分子,打人杀人丝毫不手软,
且针对的是完全无辜的平民,且以教会名义,所以,应该定性为恐怖袭击。
这是我的观点,也是目前来说,就事件性质上,大家都忽视的一点。
从有在场人对当时事发的描述中可看出,
几名凶手是挨个人要电话号码,且以“有缘”的名义。
如果是教会组织,倒不难理解他们的这种以有缘名义索要的联系方式并以后进行的传教行为。
到了受害人这里,她不配合,拒绝给陌生人电话号码,
这本是她自我保护的行为,却被看作是对至高无上的教会的藐视和侮辱,
所~以才造成了众人对她的殴打,
如果是这样,勉强才说的通,这也构成了致人死亡的动机,
否则,一切的其他动机全说不通。请大家在关注事件后续发展以及有关人员对此案件定性的时候,
能适当考虑到这一点。
当然,几名凶手是否以教会之名义行凶,他们来招远的目的为何,
来招远之后在哪落脚,行程怎样,这还待查。
事件发生之后,网络上除了对死者的缅怀以及对凶手的谴责之外,
又出现了两种声音,
一是对党和政府的怀疑,一是对在场人的漠然的鄙视。
下面我就这两种声音来说说我的看法。
一:政府部门有没有不作为。
答案是肯定的,政府部门没有所谓的不作为现象,
在接到报警之后,也是第一时间赶到的现场。
大家也不必质疑几分钟到场,事实上,你打的11o号码是烟台号码,
然后烟台再根据你事发的地点查询当地最近派出所的电话,
然后打电话给派出所,再然后派出所才会出警。
再例如,报警人只说这里有打人的,那么派出所不会进行紧急出动程序,
再加上又是晚上,可能交通有所拥堵,
警察几分钟之内赶到,并不能说明警察的不作为。
另一方面,官方宣布的是抢救无效死亡。
这确实是官方说法,这并不是不负责,而恰恰是负责。
在一些斗殴事件中,被害者可能是脑部受到震荡造成的短时间休克或者脑梗塞,
或者是因失血过多引起的休克等等,
警察到场后才会通知120,120医护人员到场后第一时间必须采取抢救措施,
例如胸部的压迫心脏的复苏以及电击和止血等等手段,
在一切无效之后,医护人员才会宣布死亡,
所以,这也不能代表政府部门的不作为。
综合这起事件来看,官方的做法妥当积极,
并且要再说明一点:此后的事件发展,务必大家要以官方发布的权威消息为准,
切勿传谣信谣,这是一个公民应尽的义务。
在这里捎带说一句,网络上很多愤青,
他们无所事事,根本谈不上爱国,却每天为骂而骂,
仿佛有事不出来骂几句政府自己就不爱国,
仿佛骂几句就显得自己很有种很有个性,
在我看来,这不是装傻就是真傻。
二:招远人民有没有漠视和看热闹
对于这件事,我又想起了广东的小悦悦事件,
同样道理,大家有没有漠视和懦弱呢?
招远人民有没有正义感和勇气呢?
在很多人指责围观者的同时,我要确定的说一句:
招远人民没有责任,也没有能力应付这样的突发事件,
这件事,并不能代表招远人民的冷漠和懦弱,
在全国眼中,招远人民依然是诚信、勇敢和善良的。
在网上发布的一段视频里,一个年轻小伙用手机拍下了事件的发展过程,
评论里很多人对其破口大骂,说他有时间拍照却不去救人。
我想起了一件事。
苏联的赫鲁晓夫在一次演讲里大谈斯大林时候的弊政,
这时候台下有人递上一张纸条,问他:当时你在哪里?
意思就是说,你现在说这么热闹,当时斯大林执政的时候你为什么不说?
赫鲁晓夫拿着纸条问台下的:这是谁写的?
问了好几次,都没有人敢说话,
于是赫鲁晓夫说:我当时,就坐在你的位置。
在面对强暴以及突发的危机事件到来的时候,
我们每一个平常的公民没有受到任何反恐怖的训练,
招远人民也不是少林和尚出身,在这个时候选择保护自己,以避免更小的伤亡我觉得没什么不妥当。
试问那些喷子们:当你们在场,看到一群人手里拿着凶器,你们是选择自己冲上去拼,
还是选择逃走或围观?还是更勇敢的拿起手机拍照取证?
视频的最后,我看到拍照者还有女朋友跟随,吓的女朋友腿都软了,蹲在那里哭。
于是我就更理解了拍照者,试问,如果是你带女朋友吃饭,突然出现这个场景,
你把女一扔,自己就冲上去跟5个人拼命?

我现在最关心的是有以下几点:
1:被害人家属情绪是否稳定,是真正意义上的稳定,而非“被稳定”。
2:官方要做好善后工作,一方面关心被害人家属情绪,另一方面加快处理进度并随时向社会公开。
3:配合舆论工作的进行,严防社会上各种遥远的流传。
4:凶手是否落网,是否全部落网。
5:最重要的一点,在判定动机以及案发过程时,不应以寻衅为基础,而是以故意伤害还是以邪教作者还是以恐怖袭击定性。
见到坏人坏事,要勇于做斗争。
但是不强迫没有能力的人去行使能力之外的事,考虑以人为本,这是人性化的体现。
所以说,第一,不要谴责麦当劳。
这种地方我们都去过,里面都是些面皮白白的小伙和不足100斤的姑娘,
指望他们有威慑力或者有和歹徒动手的能力?这样只能让惨剧扩大。
麦当劳和所有营业单位一样,都有义务保护每位顾客的安全,
但就此事件来说,确实不应该过多的苛责麦当劳。
第二,围观者也不应都受谴责。
用脚后跟也猜得到,这种事一出,必然会有大量的人说围观者冷漠,
或者说如果我在场怎么怎么样,或者说大家一起上会怎么怎么样。
但不要忘了,事件发生在麦当劳,都是些文弱的人,很难会有菜市场上鲁智深式的人物。
并且事情发生的十分突然,几乎没有前面争吵的前奏,等多数人反应过来,
歹徒多人已开始了殴打,许多人做出的第一反应是观望,搞清状况或者报警,
这一切的一切,都是一个正常人的正常反应,所以不应该过多苛责。
就如同《中南海保镖》中,在最后面对射上女主角子弹的时候,
李连杰冲上去挡了子弹,而女主的男朋友退了后,
这只能说明是李作为一个保镖,看到子弹的本能反应和他男朋友作为一个普通人看到子弹的正常反应,仅此而以。

我时刻在关注这件事的发展,就目前网上出现的几种声音,我再来说说我的看法。
第一:有人质疑门口的警车干什么用的。
这个我要说,任何警察部门都不会在全市范围内遍布警车按满了警察,
这么做是不合常理的,是会造成大量市民恐慌的,很矛盾是么?
如果现在满大街都是警察,群众一定会造成恐慌和谣传,
终于在闹市区放辆警车,就跟在稻田里放稻草人的效果是一样的。
第二:对于警察的态度是否积极。
有人说从派出所步行到麦当劳几分钟也够了,
我在这帖子里已说过,从报案到接警到出警不象你想的那么简单,
而且事发十分突然,警察到来改变不了结果。
第三:对于官方的发布不满意。
不满意,主要是觉得太官方,但没办法,之所以说是官方,就是因为语气官方。
很多人提出,这根本就不是打架斗殴,但实在没办法,目前只能以此为契机进行官方发布。
还是耐心等待更权威的消息吧。
第四:是否邪教,应如何处理。
关于这个,我也是在上面提出过。如果是邪教的话,如果他们来招远是有目的的话,
应该被定性为恐怖袭击,当然有人提出考验招远警察的时候到了,要取缔邪教云云。
坦白的说,邪教应该被取缔,但这个责任不应全推到招远警察身上。
第五:会不会有后续的报复性袭击。
这个问题提的十分之好,这确实要未雨绸缪。
招远之警察自现在起,要严防各路口港口以及民航等进入招远的某教人员,
并且要请示上级请兄弟县市配合工作,严防死守,确保人民群众之安全。
第六:人犯会如何处理。
这点大家请放心,众目睽睽之下,人被打死,基本都不需要什么证据,
直接就能形成自然的证据链条从而使凶手伏法。
并且在全国打击暴恐的大环境之下,这起案件必然会从严从快处理,
结果大家一定会得到满意。
我现在最担心的是如果有高级律师出面,请求司法部门对凶手申请精神鉴定,
那么很有可能会转成死缓,然后进入精神方面的监狱进行关押。
第七:群众的报复性行为。
关于这一点,不但是招远的警察还是招远的人民,请大家一定要保持克制和冷静,
千万不要受他人唆使进行报复性行为。
事发地麦当劳要进行关闭,并且麦当劳方面要做出态度诚恳的道歉以及对死者的赔偿,
尽管安抚被害者家属的情绪,以免事态扩大。
另一方面,招远公安部门要对全市境内的河北旅游人员、工作人员、河北资企业和员工进行预警和适当的保护,并且适当的疏散在招远境内的河北籍民工和工作人员,要确保在全市境内不因此事产生规模化的聚会和游行,每天适当公布案件进展,给市民一个交代,避免事态进一步恶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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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5-31 12:00:43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老师普及法治的基本理念。
老师讲的谋杀和误杀,基本是英美法的概念。 谋杀,murder, 是有预谋的恶意的杀人。基本上可以说是跟中国法律的故意杀人对应。  其实美国大多数州的谋杀现在也分两类:一级谋杀,就是原来意义上有预谋的谋杀;二级谋杀:预先无恶意预谋的谋杀等等。  误杀,中国法律对应的概念应该是故意伤害致死。 故意杀人罪和故意伤害罪(致死)之间的区别在司法实践中是个很难掌握的问题,像现在这个案子,只能由法庭根据具体认定了(进麦当劳时肯定没有要杀人的故意或预谋。但“纠纷”后拥上去殴打,肯定是在实施故意伤害。但如果真像网上说的什么拿着钢管不停的打受害人头部等等恶劣情节的话,这里边就会有个这些恶徒们主观上放任发生死亡后果的问题,那么定成(法学理论上的)“间接故意杀人”也能成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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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5-31 12:08:32 | 显示全部楼层
奥,情况通报出来了:经了解,5月28日山东招远发生的故意杀人案,6名犯罪嫌疑人系邪教组织成员。为发展组织成员,向在事发餐厅就餐的人索要电话号码。遭受害人拒绝后,将其残忍殴打致死。目前除1人因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被另行处理外,对5名嫌疑人以故意杀人罪刑事拘留。当地警方已开展打击邪教专项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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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5-31 12:12:12 | 显示全部楼层
真真是邪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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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5-31 12:22:35 | 显示全部楼层
那得要还原当时现场暴徒的心理状态了,当然这很难,庭审时可能主要焦点在于认定嫌疑人的主观故意(剥夺他人生命),可能涉嫌故意杀人罪(间接故意)或者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
从媒体公布的案情来看,使用的工具,打击的部位、强度,持续的袭击,连警察来了都不罢手等等情形,虽然主观上并不想受害人死亡,但是却对受害人的死亡持有明显放任的态度,涉嫌故意杀人罪间接故意情形的可能性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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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6-1 08:30:23 | 显示全部楼层
两边做 发表于 2014-5-31 12:00
谢谢老师普及法治的基本理念。
老师讲的谋杀和误杀,基本是英美法的概念。 谋杀,murder, 是有预谋的恶意的 ...



谢谢。

学生时代拿过英国的大律师执照。虽然法律不是我的主修科目,为了了解社会运作的规律学习过当地的法律。当然,对国内的法律我是彻底外行。

以目前的情况来看,都得等山东检察院的起诉书。看来不是简单的口角引起的打斗导致的故意杀人案件。检察院以暴力宣传和扩大邪教组织的过程中导致的故意杀人罪起诉的机会大些。对邪教组织的杀一儆百可能是法院的选择的机会大些。不敢相信那个流氓家族的女人们那么凶残。真是大开眼界了。

看来在山东邪教的泛滥问题很严重。郭树清去了山东以后面对的问题真是不少。邪教一般都是无知和幼稚的人群里很受欢迎。当然,大多数正统的教都是开始的时候被定为邪教的。基督教,伊斯兰教也如此。慢慢被当地人接受为正统的教。最主要的原因是因为都是“爱邻如己”教育有关。儒教,道教,佛教,基督教,伊斯兰教等等都是以爱邻如己为主的教育。社会慢慢都可以接受。以暴力为主的当然都是邪教。不管那个暴力是对自己或对人家。邪教在哪一个国家都存在。在美国最多。在中国,邪教的泛滥应该都跟传统价值观的教育的失败有关。应该加强以和为贵的传统价值观的教育。马克思教失去了吸引力以后造成的信仰危机应该都用传统价值观的教育填补。不然这个信仰危机会持续扩大,邪教也会持续蔓延的机会大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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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6-1 10:40:56 | 显示全部楼层
老师说得很好,的确现在的农村和信息偏远的地方,没有任何精神信仰,见识少,很容易成为邪教发展的温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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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6-1 10:45:49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zhoudan 发表于 2014-6-1 10:40
老师说得很好,的确现在的农村和信息偏远的地方,没有任何精神信仰,见识少,很容易成为邪教发展的温床。


这个和偏不偏远农不农村关系还不大,有些偏远农村的传统的力量还强点。好多破败的老矿区啊大型国企啊之类的信这些的还多点。(可能就是和厂矿里面生活,思想单纯,人口聚集,改革开放后又受到冲击感觉国家政府靠不住了有关系)

历史上也是这样,有产者不容易卷进去,都是各种原因造成的流民卷进去的多。啥黄巾军五斗米孙恩卢循黄巢闯王白莲教之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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