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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2-19 15:0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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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文章.
宪政, 法治, 共和, 自由, 人权 这些概念其实在很大程度上就是一回事. 他们之间有的是交集关系, 有的是子集关系, 有的是"表"和"里"的关系, 更多的是"目的"和"手段"的关系.
保障了自由, 则人权自然已经得到保障. 保障了人权, 则自由自然已经实现. 可以把自由看成是人权的一部分, 但是也可以认为自由就是人权的全部. 也就是二者基本等价.
宪政则是最顶层的制度设计. 实现了宪政, 也就是实现了对最大的暴力机构-政府的束缚. 实现了宪政, 才能避免人治, 从而实现法治. 实现了宪政, 才能避免少数人或多数人的暴政, 从而实现共和和保障自由. 实现了宪政, 才能避免特权, 从而保障人权.
大体上来说, 可以认为宪政, 法治, 共和是手段. 而自由和人权是目的. 这些概念从本质来说差别不大.
相对而言, 民主则是需要慎重对待的概念. 并且很多时候与上面的5个概念还是有冲突的. 宪政和法治, 要求做一切事情都要按照"规矩"来, 这个规矩可能是美国式的成文宪法, 也可能是英国式的不成文宪法. 更可能只是一些传统. 而野心家和阴谋家则最讨厌这些规矩. 他们最喜欢打着为多数人请命的旗号, 摆出誓要打破陈腐旧传统的姿态上台. 然后行独裁统治之实. 共和的含义是大家要和而不同, 穷人和富人, 精英和大众, 男人和女人, 多数和少数, 等等各种不同群体之间采用谈判和妥协的方法来实现共存共生. 而民主则不同, 他是要求服从多数人的意志. 既然是服从多数人的意志, 那么少数人的自由和人权如何能够得到切实保障. 每一个人作为单独的一个个体都是少数派, 作为少数派的单个个体的自由和人权无法得到保障, 那么"人民"的自由和人权又在哪里呢?
民主说白了就是代表多数人的意志和利益. 而多数人的意志本身与公正是没有任何关系的. 他既可能用来做"好事", 更可能用来做"坏事". 民主在有的时候对"宪政, 法治, 共和, 自由, 人权"是一种建设性的力量, 但是, 在有的时候, 民主也是一种破坏性的力量.
当下的改革语境中, 更多的是讨论扩大或实现民主. 而对实现宪政和保障人权较少着力. 通过实现宪政制度, 使得国家的最高权力可以稳定运行, 使得不同的利益群体之间可以通过和平的方式博弈. 通过一条条一款款的保障人权, 使得每一个人都得到"底线"保障. 国家的长治久安也就自然而然到来了.
当然, 人们谈及所谓的实现"西方民主制度", 其实指的并不是多数票决制的"民主"本身. 而是指的西方的一整套制度. 但是, 也有的人只是希望, 要选票, 要权力, 要利益. 至于权力到手以后究竟指向谁, 那就不知道了. 至于这些利益是否合理则也很难说. 所以, 谈起民主制度总会有这样一句话: 既要维护多数人的利益, 更要保障少数人的权利. 前者是代表多数人的意志, 而后者是代表少数人的自由和人权. 如果匆匆实现了前者, 而抛诸后者于九霄云外. 则是异常凶险的. 慎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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