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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贴] 香港公司治理的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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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4-8 08:41:1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香港公司治理的退步



香港证券监管部门在促进公司治理的战斗中刚打了一场大败仗。

一名法官周一在判决中批准了电信运营公司电讯盈科(PCCW)的私有化计划,这对香港证监会主席韦奕礼(Martin Wheatley)来说,绝对不能说是个好消息。香港证监会称股东批准电讯盈科私有化计划的投票有受操纵之嫌,并试图阻止这项交易,韦奕礼在这上面冒了很大的风险。

香港证监会指控的罪名是“分股”,也就是在股东投票前,投资者把自己在公司的持股分成若干较小的部分,然后少量地发放给别人。这种做法在香港是说得通的,因为在香港,所谓的“协议安排”需要获得多数投票股东的同意才能通过,每位股东无论持股多少都有相同的投票权。

电讯盈科主席李泽楷提出斥资21亿美元收购公司的要约就属于这类协议安排。

香港证监会称,香港一家保险公司的一位经理在电讯盈科收购团队中一个朋友的授意下,将一大批电讯盈科的股份分给了大约500名保险经纪人。证监会说,分股的目的在于确保交易能得到足够多的股东支持以便获得通过。电讯盈科最后确实获得了必需的股东支持。

法官在周一的判决中说,为这类操作设立公共政策不属于她的职权范围,她说这类操作并不违反香港的法律。法官说,香港证监会缺乏强有力、使人信服的证据来证明自己的指控。

具有讽刺意味的是,这个无论股东持股多少、都一人一票的规定本意是为保护散户投资者不会被大股东的势力所压倒。即使是法官自己也承认,分股能轻松地绕过这项规定。

韦奕礼和香港证监会考验法庭对分股概念的容忍程度是可取的。他们正在上诉,不过这个判决清楚显示了在香港金融市场肯定没有立足之地的一种做法。现在要靠香港政府和监管机构来修改法律,设定一个明确的限制,以备再次出现有争议的股东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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